纳婿,又称入赘、招婿、赘婚、招赘,指男子就婚于女家,成为女家家庭成员,婚后常居住于女家,所生子女多从女姓,或以女家为宗祧延续之主。此俗起源甚早,先秦文献已有「赘婿」之名,历代沿袭,至明清尤盛于江南、闽粤等地。
下表据《象吉通书》体例「纳婿择日」条录入,为本事项最直接之取用标准。凡择日之先验此表,再参神煞与建除,两条不犯方可取用。
| 类别 | 神煞清单 |
|---|---|
| 忌 | 月破、平日、收日、闭日、劫煞、灾煞、月煞、月刑、月厌、五墓、月害、大时、天吏、四废、四忌、四穷、五离、八专、厌对、亥日 |
忌神 20 项:以月建、月破、平日、收日等建除黑道为骨干,四废、四忌、游祸、大时等时刑类次之;其中四废、四忌诸日纵有吉神,亦多不取,此为通书「宁弃勿滥」之通例。
本事项所重神煞,以建除十二神为骨干:建、满、平、收、闭诸日多不相宜,定、成、开、危诸日相对可取;再以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三合、六合为吉神,以太岁、三煞、月破、大耗为所必避。详见「通用吉日」表与本站黄历每日神煞。
取舍原则:制煞不如避煞——能避开凶神方位与黑道日,就不必冒险用制化;确需用煞,则须有天德、月德、天赦等大吉神制之,方能化凶为吉。此为通书「宁弃勿滥」之通例。
| 类别 | 特征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宜选 | 建除为定、执、成、开; | 建除为定、执、成、开; |
| 忌用 | 建除为破、闭、平; | 建除为破、闭、平; |
| 宜选 | 值日星神为青龙、明堂、金匮、天德、玉堂、司命等黄道吉神; | 值日星神为青龙、明堂、金匮、天德、玉堂、司命等黄道吉神; |
| 忌用 | 值日星神为天刑、朱雀、白虎、天牢、玄武、勾陈等黑道凶神; | 值日星神为天刑、朱雀、白虎、天牢、玄武、勾陈等黑道凶神; |
| 宜选 | 年月神煞见天德、月德、天喜、三合、六合、不将; | 年月神煞见天德、月德、天喜、三合、六合、不将; |
| 忌用 | 年月神煞见岁破、月破、四离、四绝、孤辰、寡宿、披麻; | 年月神煞见岁破、月破、四离、四绝、孤辰、寡宿、披麻; |
纳婿因男方入女家,方位上需特别注意女家门户朝向与坐山。若女家坐北朝南,日课不宜用午火冲子水之局;若坐东朝西,不宜用酉金冲卯木之局。时辰选择上,婚礼行礼之时宜取吉时,通常以日课之贵人、禄马、三合六合之时为佳。部分地区还讲究男方出门、女方迎婿的方位与时辰配合,以求往来顺畅、家门安宁。
| 步骤 | 动作 | 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定用事之人与山向 | 先明主人本命干支;涉方位者(营建、动土、入宅)须定坐山朝向,取山家为避煞之基准。 |
| 二 | 查本事项专有宜忌 | 对照上方「专有宜忌」表,「忌」栏所列神煞一律不取。 |
| 三 | 查建除与黑道 | 定、成、开、危日相对可取;破、平、收、闭、建、满日多不相宜。四废、四忌、四穷日一律不用。 |
| 四 | 查太岁三煞方位 | 查太岁方与三煞方(三煞按年支起:申子辰在巳、亥卯未在寅、寅午戌在亥、巳酉丑在寅)。太岁方不坐向,三煞方不动。 |
| 五 | 审干支与本命相犯 | 日辰与本命、年命不相冲刑;嫁娶参男女双方年命,阴宅参仙命。 |
| 六 | 定时辰 | 取与日辰相生、为吉神所临之时,避冲时、旬空时。 |
上述六步中,第二、三步为硬性排除,凡犯其一即不可用;第四、五步为方位与命理校验,须逐项核对无犯;第六步为最后一道加持,可令行事更为稳妥。六步俱过,方为上吉之日课。
本篇据《象吉通书·婚嫁礼制》等典籍与本站通书体例整理,不同流派对同一日期的宜忌判断或有出入,择善而从;内容仅供文化研究与参考,不作为实际决策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