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丧是传统五礼中“凶礼”的核心内容,指从亡者去世到安葬完毕的全过程。传统行丧流程大致包括:初终、小殓、大殓、成服、开吊、出殡、下葬、复三等环节。各地风俗虽有差异,但基本程序不离“停灵—吊唁—出殡—安葬”四大阶段。
| 类别 | 神煞名称 | 含义与避忌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重丧类 | 重丧日、三丧日、复日 | 忌行丧,犯之主一年内再丧或连丧 |
| 冲克类 | 岁破、月破、日破 | 忌安葬,主冲犯山家、仙命 |
| 四离四绝 | 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日、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一日 | 忌行丧,主阴阳交替、气场不稳 |
| 杨公忌 | 杨公十三忌 | 忌行丧,民间视为百事大凶 |
| 山家方位 | 三煞、五黄、太岁 | 忌坐煞向煞,主伤丁破财 |
| 仙命冲克 | 亡者生肖与日课地支相冲 | 忌冲仙命,主亡魂不安 |
另有取用要点:首看建除十二神:建日、满日、平日、收日等多不利丧葬;除日、危日、成日、开日相对可用,但须结合其他;次看年月神煞:重点排查重丧、三丧、复日、月破、岁破、四离四绝等大凶煞。若年月犯重丧,即便日课干支。
传统择日遵循「先建除、次神煞、后干支」的次第:先看当日建除值神,次看年月太岁三煞与日值神煞,再审日辰干支与山家方位、主人本命的生克制化。三者俱无干犯,方可议取;大凶虽逢小吉亦不取,小凶得吉神化解则可权衡。
取舍原则:制煞不如避煞——能避开凶神方位与黑道日,就不必冒险用制化;确需用煞,则须有天德、月德、天赦等大吉神制之,方能化凶为吉。此为通书「宁弃勿滥」之通例。
| 类别 | 特征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宜选 | 建除十二神中逢除、危、成、开,且不犯重丧、三丧。 | 且不犯重丧、三丧。 |
| 忌用 | 建除十二神中逢除、危、成、开,且不犯重丧、三丧。 | 且不犯重丧、三丧。 |
| 宜选 | 日课天干地支与仙命相生相合,不冲不刑。 | 日课天干地支与仙命相生相合,不冲不刑。 |
| 忌用 | 日课天干地支与仙命相生相合,不冲不刑。 | 日课天干地支与仙命相生相合,不冲不刑。 |
| 宜选 | 山家坐向不犯三煞、五黄、太岁。 | 山家坐向不犯三煞、五黄、太岁。 |
| 忌用 | 山家坐向不犯三煞、五黄、太岁。 | 山家坐向不犯三煞、五黄、太岁。 |
行丧择日之外,方位与时辰亦须讲究。方位上,安葬坐山忌犯三煞、五黄,出殡路线宜避开太岁方、岁破方。时辰上,下葬多选辰时、巳时、午时等阳气较旺之时,忌用亥时、子时等阴气过重之时。部分地区还有“打金井”“暖坑”等环节,亦需另择吉时。
| 步骤 | 动作 | 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定用事之人与山向 | 先明主人本命干支;涉方位者(营建、动土、入宅)须定坐山朝向,取山家为避煞之基准。 |
| 二 | 查本事项专有宜忌 | 对照上方「专有宜忌」表,「忌」栏所列神煞一律不取。 |
| 三 | 查建除与黑道 | 定、成、开、危日相对可取;破、平、收、闭、建、满日多不相宜。四废、四忌、四穷日一律不用。 |
| 四 | 查太岁三煞方位 | 查太岁方与三煞方(三煞按年支起:申子辰在巳、亥卯未在寅、寅午戌在亥、巳酉丑在寅)。太岁方不坐向,三煞方不动。 |
| 五 | 审干支与本命相犯 | 日辰与本命、年命不相冲刑;嫁娶参男女双方年命,阴宅参仙命。 |
| 六 | 定时辰 | 取与日辰相生、为吉神所临之时,避冲时、旬空时。 |
上述六步中,第二、三步为硬性排除,凡犯其一即不可用;第四、五步为方位与命理校验,须逐项核对无犯;第六步为最后一道加持,可令行事更为稳妥。六步俱过,方为上吉之日课。
本篇据《象吉通书·祭祀祈福》等典籍与本站通书体例整理,不同流派对同一日期的宜忌判断或有出入,择善而从;内容仅供文化研究与参考,不作为实际决策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