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服之礼,源出《仪礼·丧服》与《礼记·间传》所定的五服制度。五服即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,依亲疏远近确定服丧期限与服饰规格。其中斩衰三年为最重,实际以二十七月为常制(即「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」,后世多行二十七月)。齐衰有三年、杖期、不杖期、三月之别;大功九月;小功五月;缌麻三月。除服即各服制期满后的释服之礼。
本事项所重神煞,以建除十二神为骨干:建、满、平、收、闭诸日多不相宜,定、成、开、危诸日相对可取;再以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三合、六合为吉神,以太岁、三煞、月破、大耗为所必避。详见「通用吉日」表与本站黄历每日神煞。
另有取用要点:所重之神煞: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天愿、四相、时德、民日、三合、六合、五富、要安、普护等吉神,得之则;所避之凶煞:重丧、三丧、重复、月破、大耗、天刑、天火、地火、四废、五墓、九坎、八座等,犯之则恐有。
取舍原则:制煞不如避煞——能避开凶神方位与黑道日,就不必冒险用制化;确需用煞,则须有天德、月德、天赦等大吉神制之,方能化凶为吉。此为通书「宁弃勿滥」之通例。
| 类别 | 特征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宜选 | 建除为除日、定日、执日、开日; | 建除为除日、定日、执日、开日; |
| 忌用 | 建除为破日、危日、闭日; | 建除为破日、危日、闭日; |
| 宜选 | 值日天神为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天愿、三合、六合; | 值日天神为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天愿、三合、六合; |
| 忌用 | 值日天神为重丧、重复、三丧、月破、大耗、四废、五墓; | 值日天神为重丧、重复、三丧、月破、大耗、四废、五墓; |
| 宜选 | 干支与孝主本命相生、相合,不冲不刑; | 干支与孝主本命相生、相合,不冲不刑; |
| 忌用 | 干支与孝主本命相冲、相刑、相害; | 干支与孝主本命相冲、相刑、相害; |
除服仪式中,方位与时辰亦须留意。传统上,除服时孝主面向吉方(如天德方、月德方)行释服之礼,焚化孝服时宜在吉方或十字路口。时辰上,多取上午阳气上升之时,避免黄昏或夜间行事。部分地区还有「除服不除孝」之说,即形式上脱去孝服,心中仍守孝思,体现了礼与情的兼顾。
| 步骤 | 动作 | 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定用事之人与山向 | 先明主人本命干支;涉方位者(营建、动土、入宅)须定坐山朝向,取山家为避煞之基准。 |
| 二 | 查本事项专有宜忌 | 对照上方「专有宜忌」表,「忌」栏所列神煞一律不取。 |
| 三 | 查建除与黑道 | 定、成、开、危日相对可取;破、平、收、闭、建、满日多不相宜。四废、四忌、四穷日一律不用。 |
| 四 | 查太岁三煞方位 | 查太岁方与三煞方(三煞按年支起:申子辰在巳、亥卯未在寅、寅午戌在亥、巳酉丑在寅)。太岁方不坐向,三煞方不动。 |
| 五 | 审干支与本命相犯 | 日辰与本命、年命不相冲刑;嫁娶参男女双方年命,阴宅参仙命。 |
| 六 | 定时辰 | 取与日辰相生、为吉神所临之时,避冲时、旬空时。 |
上述六步中,第二、三步为硬性排除,凡犯其一即不可用;第四、五步为方位与命理校验,须逐项核对无犯;第六步为最后一道加持,可令行事更为稳妥。六步俱过,方为上吉之日课。
本篇据《象吉通书·丧葬事宜》等典籍与本站通书体例整理,不同流派对同一日期的宜忌判断或有出入,择善而从;内容仅供文化研究与参考,不作为实际决策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