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琺 (琺) 吉

「琺」是《康熙字典》玉部收录的形声字,从玉、法声,为「珐」的繁体本字,本义专用于「珐琅」一词,指涂饰于金属或陶瓷表面的玻璃质釉料,色彩华美而光润。《说文解字》未收「琺」字,其为后起之字,取「玉」表美石之属、取「法」表声。「珐琅」之器初由域外传入,因釉色莹润似玉而名,故字从玉。在姓名学中,「琺」五行属金,康熙笔画十三画(部首「玉」按五画计),素材标注吉凶为吉,象征华美温润、晶莹可观。取名时多用于期望子女华美端润、晶莹可宝的场景,女名中较为常见。此字左右结构、笔画稍繁,声韵沉稳。本词条从字形字源、字音字义、康熙笔画与五行、姓名学运用、民俗取名文化及综合示例六个方面系统梳理「琺」字的传统文化意涵,供研习国学与考究取名者参考。
五行:金 吉凶:吉 分类:康熙字典
📊 基础属性
简体字
珐
繁体字
琺
拼音
fà
简体笔画
9 画
康熙笔画
13 画
康熙部首
玉
五行
金
吉凶
吉

一、字形字源

1. 字形演变

「琺」为后起之字,甲骨文、西周金文及《说文解字》均未收。其字取「玉」为义符、「法」为声符,合而成字,专表珐琅,取釉色莹润似玉之义。

「珐琅」之器初由域外传入,以石英、长石等为料,烧附于金属或陶瓷之表,其色莹润、其质近玉,古人遂以其似玉而用玉部之字名之。此字通行与明清以来珐琅工艺之盛相关,多见于器物与工艺之载记。

隶变与楷化之后,「玉」旁写作「王」(斜玉旁);「法」部左「氵」右「去」之形分明。楷书定型,「琺」为左右结构,左窄右宽,十三画而成。简体通行后,「琺」简化作「珐」。

2. 造字法

「琺」为形声字,从玉、法声。「玉」表义类,与美石相关,指明「琺」所表之釉质莹润似玉;「法」表读音。凡器物之近玉者,古人多以玉部字名之,「琺」即其一。

3. 部首归属与结构

  • 部首:玉部(《康熙字典》归玉部,部首五画)
  • 结构:左右结构,左「王」(玉旁)右「法」
  • 繁简对照:繁体「琺」,简体「珐」
  • 常见异体:古籍中「珐」的省写常见,字义无别

二、字音字义

1. 读音

「琺」读 fà,去声。此字非多音字,仅见于「珐琅」一词,取名时读音清晰,唯须留意其字面专名之性质。

2. 本义与引申义

义项释义文献例证
本义珐琅,玻璃质釉料古之工艺珍品,釉色莹润
引申一华美、莹润以珐琅之色喻华美温润
引申二晶莹可观以其质似玉而取晶莹之义

「琺」之义集中于珐琅一物,字义单纯而华美。其釉色莹润似玉,故取「似玉」之象以为名,取名用「琺」,自在取其华美温润、晶莹可观之意。

3. 常见词语与用法

  • 珐琅:涂饰于金属或陶瓷表面的玻璃质釉料,色彩莹润华美。
  • 珐琅彩:以珐琅釉绘饰的瓷器,古之工艺珍品。
  • 珐琅器:珐琅所制之器物,多华美可观。

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

1. 康熙笔画计算规则
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以部首本字为准:凡作偏旁的「王」(斜玉旁)一律还原为「玉」按五画计,不得按四画计;同理「氵」还原为「水」四画,「艹」还原为「艸」六画。此规则是姓名学五格剖象的统一基准。

2. 「琺」字的康熙笔画

部首「玉」五画 + 右部「法」八画 = 康熙笔画十三画

若按简体「珐」书写手数,则「王」四画加「法」八画共十二画。取字核算时须以《康熙字典》的十三画为准。

3. 五行归属

「琺」五行属金。判定依据主要取器物之质:珐琅烧附于金属之表,其器为金,归金之属;亦有以「玉」之坚质论归金者。各家对「琺」属金大体一致。

4. 吉凶参考

素材标注「琺」的吉凶为吉。传统数理与字义评断中,此字因义主华美温润、晶莹可观,列为可用之吉字,寓意华美端润、晶莹可宝。

四、姓名学中的运用

1. 用字寓意

「琺」入名,寓意多取「华美温润、晶莹可观」两层:一愿仪容华美、气质温润;二愿资质晶莹、可观可宝。此字气度华美莹洁,女名中较为常见。

2. 音律搭配

  • 「琺」为去声,音色沉稳,置于名末可收住全名之气。
  • 与阴平、阳平搭配舒展,如「清珐」「珐华」「珐宁」。
  • 「琺」与「发」「法」音近,取名时应避免与之连用造成混淆。

3. 三才五格

十三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属智略超群之数,传统评价多言「博学多才、能忍能成」。此类评价属近代归纳的推演体系,非古典命理正统,取名时可作参照。

4. 生肖与喜用神

「琺」属金,金主义、主肃。八字喜金者用此字可起扶助之功;若八字金旺或忌金,则宜斟酌。生肖方面,喜金之生肖配此字较为谐调。

五、民俗与取名文化

1. 文化意象

「琺」在传统文化中是华美莹润的表征。珐琅之器以釉色莹润似玉而名,古之珐琅彩瓷尤为工艺珍品,其色可历久不变。以「琺」入名,多寄托两层期许:一愿仪容华美、气质温润,二愿资质晶莹、可观可宝。

2. 工艺与雅称

「珐琅」之名见于明清器物之载,其艺自域外传入而渐盛于中土,为古代工艺交融之证。此字入名,多取华美温润之义,与「瑶」「璘」诸玉部字同属丽而雅之选。

3. 谐音与避忌

  • 「琺」与「发」「法」音近,取名时应避免与同样含生发、法则义之字连用。
  • 「琺」为专名用字,取名时宜与经典文雅之字相配,以免字面突兀。
  • 书写繁体时「琺」较繁,日常书写可作「珐」,但姓名学核算仍以繁体十三画为准。

六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1. 取名示例

示例名取义取舍理由
清珐莹润华美,喻品性温润「清」立澄澈之品,「珐」补华美之姿,阴平加去声,先扬后收,清丽有致。
珐宁华美而安宁「珐」立华美之质,「宁」补安和之气,去声加阳平,声调起伏有度,宜用于女名。

2. 注意事项

  • 「琺」字仅用于「珐琅」一词,取名时应斟酌其字面专名之性质。
  • 填表时若以简体登记,姓名学核算仍宜按《康熙字典》十三画推算。
  • 五行与吉凶均属传统推演,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与实际使用,理性取舍。
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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