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墅 (墅) 凶

「墅」是《康熙字典》土部收录的形声字,从土、野声,本义为郊野的田庐、村舍。《玉篇》《广韵》皆训为「田庐」,即田间的居所。后「别墅」一词专指本宅之外另建的园林宅第,多置于山水清幽之地,遂使「墅」字带上闲适雅致的色彩。由郊野田庐的本义,引申出别业、别馆之义,成为文人士大夫寄情山水、退居休憩之所的代称。在姓名学中,此字五行归土,康熙笔画十四画,属上下结构;素材列为凶字,传统剖象多因「田庐别业」之义偏于闲居逸乐、气象不宏,故取名宜慎。墅之为字,由田庐而别业,词义渐趋富贵,然其内核始终不离「本宅之外」之意。本词条从字形字源、字音字义、康熙笔画与五行、姓名学运用、民俗取名文化及综合示例六个方面,系统梳理「墅」字的传统文化意涵,供研习国学与考究取名者参考。
五行:土 吉凶:凶 分类:康熙字典
📊 基础属性
简体字
墅
繁体字
墅
拼音
shù
简体笔画
14 画
康熙笔画
14 画
康熙部首
土
五行
土
吉凶
凶

一、字形字源

1. 字形演变

「墅」未见甲骨文与西周金文,其通行当在汉魏以后。此字由「野」加「土」旁孳乳而成:「野」本有郊外、田野之义,后人加「土」以指田野间的屋舍田庐,遂成「墅」字。

历代字书对「墅」收录较早。《玉篇·土部》训为「田庐」,即田间小屋;《广韵》承其说。可见「墅」的本义并非豪宅,而仅是郊野的居所,与今日「别墅」之富贵气迥然有别。

「墅」为上下结构,上「野」下「土」。隶变之后,「野」由「里」「予」合成,方折化而定形。楷书定型,「墅」上宽下窄,「土」部居底如基,笔画繁多而结构稳重。

2. 造字法

「墅」为形声字,从土、野声。「土」表义类,指明其为土地上的屋舍;「野」既标其音,又承郊野之义,声符兼表意,属加旁分化的典型,其义理与名称中的「野」一脉相承。

3. 部首归属与结构

  • 部首:土部(《康熙字典》归土部三画)
  • 结构:上下结构,上「野」下「土」
  • 繁简对照:繁简同形,无简繁之别
  • 异体:古籍中「墅」或作「壄」,字义相通

二、字音字义

1. 读音

「墅」读 shù,去声,非多音字。此字读音与「树」「数」「恕」相近,取名时须注意同音相混,尤以「墅」与「恕」形音俱近而义别。

2. 本义与引申义

义项释义文献例证
本义郊野的田庐、村舍《玉篇》:墅,田庐也
引申一本宅之外另建的园林宅第「别墅」之谓
引申二别业、别馆文人退居休憩之所
引申三田庄、乡间居所「山墅」「水墅」之谓

「墅」的义项由「田野小屋」向「园林别业」演进,词义在历史中不断「富贵化」,但其内核始终是「本宅之外的居所」,不离「别处」「郊野」之意。

3. 词语与用例

  • 别墅:本宅之外另建的园林宅第,多择山水清幽之地。
  • 田墅:郊野的田庄居所,今已罕用,多见于古籍。
  • 山墅:依山而建的别业,古人读书、避暑、养静之所。

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

1. 康熙笔画计算规则
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,凡作偏旁者还原本字:「氵」按「水」四画,「艹」按「艸」六画,「月」作肉旁按「肉」六画,「辶」按「辵」七画,「土」部本为三画。此规则是姓名学五格剖象的统一基准。

2. 「墅」字的康熙笔画

上部「野」十一画 + 下部「土」三画 = 康熙笔画十四画

「墅」的康熙笔画为十四画,与简体书写手数一致。核算时「里」按七画、「予」按四画计,合「野」为十一画,全字合计十四画。

3. 五行归属

「墅」五行属土,依据明确:部首为「土」,本义即言田野间的屋舍土地,取象于土,与部首一致,历代姓名学著作对此基本无异说。

4. 吉凶属性

按素材所载,「墅」在姓名学中属凶字。传统剖象认为,此字义指「本宅之外的别业」,含「别」「外」之象,气象不主正,故列为凶字,取名宜慎。

四、姓名学中的运用

1. 用字寓意

「墅」若论字面,可寓闲适雅致、寄情山水;然其本义为「别业」「田庐」,隐含「别处」「非正宅」之意,与传统取名求正、求主、求昌的心理相左,故虽雅而不入吉字之列。

2. 音律搭配

  • 「墅」为去声,音色沉收;即使与平声搭配,亦难掩其义之偏。
  • 与「恕」「树」同音近形,若勉强入名,极易与其余二字的常见义相混。
  • 取名重义为先,此字义既含「别」「外」,音律协调亦不足以补救。

3. 三才五格

十四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传统评价不一,有言「破兆」者,有言「宜静守」者。此类评断属近代归纳,非古典命理正统,且字义已不宜,数理更无须深论。

4. 生肖与喜用神

「墅」虽属土,然此土落于「别业田庐」之象,非承载生发之土。无论八字喜土与否,皆不宜以「别处之宅」入名,此与五行取用并非同一层面之事。

五、民俗与取名文化

1. 文化意象

「别墅」在传统文化中与隐逸、雅集相连。王维辋川别业、白居易庐山草堂,皆为士人于仕宦之外寄情山水之所。别墅之雅,在于可退可隐、可观可游,故「墅」字在文化心理中带着闲适、清幽、超脱的气息;然其「别」「外」之义,使其始终不脱「客居」之感。

2. 谐音与避忌

  • 「墅」与「恕」同音,二者一为别业、一为宽恕,字义迥别,切忌混用。
  • 「墅」与「树」「数」亦同音,取名时应避与同音字连用而生歧义。
  • 此字含「正宅之外」之义,传统姓名学列为凶字,取名宜回避。

3. 相关字辨

「墅」「宅」「第」「庐」皆与居所有关:宅谓常居之所,第谓贵者之第,庐谓简朴之屋,墅则专指本宅之外的别业。四字等第与用法各有分寸,研读古文时宜细辨。

六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1. 取名示例

示例名取义取舍理由
—此字取「闲适雅致」之义尚可然本义含「别业」「非正宅」,传统评为凶字,正式取名宜避。
—如需雅致之意,宜改用他字可取「雅」「逸」「庐」等字替代,既得其意,又避其忌。

2. 注意事项

  • 此字传统评为凶字,其「别」「外」之义与取名求正求昌相左,宜回避。
  • 用于「别墅」等词语、地名尚可,用于人名则宜慎。
  • 五行与吉凶均属传统推演,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与实际使用,理性取舍。
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实际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、读音习惯与使用场景,理性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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