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僱 (僱) 凶

「僱」是《康熙字典》人部收录的形声字,从人、雇声,为「雇」的后起分化字,本义为出钱使人做事,即雇佣。《说文解字》中「雇」本为鸟名,指一种农桑候鸟,后借为「雇賃」之雇;为免与鸟名相混,遂增「人」旁造出「僱」字,专表雇佣之义。此字义项集中于人事往来,如「雇工」「雇佣」「解雇」「雇请」,皆不出财货与劳役相易之范围。在姓名学中,「僱」五行归火,康熙笔画十四画,传统吉凶标记为凶,故一般不入正式姓名。其字述事为主,缺乏德性意象,作名用取义不显。本词条从字形字源、字音字义、康熙笔画与五行、姓名学运用、民俗取名文化及综合示例六个方面,梳理「僱」字的传统文化意涵,供研习国学、考究用字者参考。
五行:木 吉凶:凶 分类:康熙字典
📊 基础属性
简体字
雇
繁体字
僱
拼音
gù
简体笔画
12 画
康熙笔画
14 画
康熙部首
人
五行
木
吉凶
凶

一、字形字源

1. 字形演变

「僱」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,是后起的形声字。其前身为「雇」,本指一种农桑候鸟,《说文解字》:「雇,九雇,农桑候鸟。」后假借为「雇賃」之「雇」。

假借既久,本义渐晦。为求分别,后世增「人」旁,造「僱」字专表雇佣之事,遂成「从人、雇声」的结构。此字多见于唐宋以后的文书契约与白话文献。

隶楷之后,「僱」定型为左「亻」右「雇」之左右结构。简体通行后,「僱」并入「雇」,今规范以「雇」为通用字,「僱」为其异体。

2. 造字法

「僱」属形声字,从人、雇声。以「人」表义类,明其为与人相关之事;「雇」表读音,兼承假借之旧。

3. 部首归属与结构

  • 部首:人部(《康熙字典》归人部二画)
  • 结构:左右结构,左「亻」右「雇」
  • 繁简对照:繁体「僱」,规范简体作「雇」
  • 关系:「僱」为「雇」的后起分化字,义专属雇佣

二、字音字义

1. 读音

「僱」读 gù,去声,非多音字。

2. 本义与引申义

义项释义使用语境
本义出钱使人做事「雇工」「雇请」,财货与劳役相易
引申一受人雇用、供职「雇员」「雇农」
引申二租用车船等「雇车」「雇船」
引申三终止雇用「解雇」

「僱」的义项皆围绕财货与劳力的交换,属典型的述事之字。古籍中「雇」又通「顾」,有回头看、照顾之义,然此义今已罕用。

3. 常见词语

  • 雇工:受雇做工的人。
  • 雇员:被雇用的工作人员。
  • 解雇:停止雇用。
  • 雇请:出钱请人做事。

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

1. 康熙笔画计算规则
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,偏旁「亻」一律还原为本字「人」按二画计算。此项规则是姓名学五格剖象的统一基准,与今人书写手数的习惯常有出入。

2. 「僱」字的康熙笔画

部首「人」二画 + 右部「雇」十二画 = 康熙笔画十四画

「僱」的康熙笔画为十四画,与通行手数笔画一致。传统吉凶标记归为凶,故姓名学中一般不以「僱」入名。

3. 五行归属

「僱」五行归火,取「人部之字属火」之说。本义关乎人事往来,火主礼、主明,合于人际酬应之象。各流派对个别字的五行归类略有出入,此处取部首取象之说。

四、姓名学中的运用

1. 用字寓意

「僱」作名用,取义为雇佣、受雇,含依附他人、以力易食之意,缺乏自主卓立的气象。兼之传统吉凶标记为凶,故姓名学中多列为慎用字。

2. 音律搭配

  • 「僱」为去声,音色下沉,置于名末可收声。
  • 与阴平、阳平搭配舒展,然因字义所限,实际取名极少见。
  • 韵母为单元音,读音短促,连读时易被前字吞没。

3. 三才五格

十四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属须自立一类,传统评价多言「亲缘较薄、宜守本分」,与「凶」的标记相合。五格数理属近代归纳的推演体系,非古典命理正统,取名时可作参照,不宜视为定论。

4. 生肖与喜用神

「僱」属火。即便八字喜火,因字义偏于受雇、述事,取名仍不切当。生肖方面亦无明显相宜之处。

五、民俗与取名文化

1. 文化意象

「僱」所记之事,在古代属雇佣劳作之常。传统社会重耕读,士人重自立,故「雇」字少入名讳——以其含为人所役之意,与取名所寄的独立、显达之愿相左。

2. 谐音与避忌

  • 「僱」与「顾」「故」同音,取名时应避免产生「无故」「回顾」之类的联想。
  • 忌与「工」「佣」等字连用,以免强化受雇之义。
  • 书写时繁体作「僱」、简体作「雇」,登记时应统一,避免两形混用。

3. 用字风气

此字自古多见于契约、帐册与白话文献,入名者极少。今日规范以「雇」为通用字,「僱」多见于繁体地区。

六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1. 参考示例

示例取义取舍说明
雇工受雇做工之人属人事称谓,非人名用字。
雇舟租船而行属述事词组,古文中偶见,不入名讳。

2. 注意事项

  • 此字不属取名用字,正式姓名建议避开。
  • 因含受雇、依附之义,作名易与立业自立之愿相左。
  • 五行与吉凶均属传统推演,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与实际使用,理性取舍。

3. 综合建议

就取名实践而言,「僱」字通行义为雇佣、受雇,含以力易食、依附他人之意,与取名所寄的独立、显达之愿相左,故历代极少入名。今日规范用字已统一为「雇」,「僱」多见于繁体地区,更不宜作命名用字。

音律上,「僱」为去声,音色下沉,置于名末可收声;韵母为单元音,读音短促,连读时易被前字吞没。笔画十四画,数目适中,书写尚便,然其音其形皆无助于取义。

需说明的是,「雇」古本为鸟名,后借为雇佣之雇,为免相混,方增「人」旁造出「僱」字。此类「为分别而增旁」的后起字,多用于述事,少用于命名,此字即为其例。取名若重自立之义,宜择「立」「卓」「然」等字,而不取「僱」。

若从用字全局考量,「僱」字之失在于取义为受雇、依附,与取名所求的自立、显达正相反背。华夏命名传统向重耕读自立、光耀门楣,故凡含「为人所役」意味之字,历代皆不入名,此字即其显例。再就音形论之,「僱」为去声,单元音收尾,读音短促,连读时易被前字吞没,笔画十四画亦仅中等,音形俱无可称。尤须留意者,今日规范用字已以「雇」为通用,「僱」多见于繁体地区与旧籍,若简体语境中以「僱」入名,既不合规范,又难与「雇」分别。故凡欲取自立、能任之义者,宜择「立」「卓」「任」「克」等字;欲取以力易食、勤于生计之义者,亦宜择「勤」「勉」「业」等雅字代之。合而观之,此字宜作契约帐目之述事用字,不宜进入户籍姓名。
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实际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、读音习惯与使用场景,理性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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