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僱」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,是后起的形声字。其前身为「雇」,本指一种农桑候鸟,《说文解字》:「雇,九雇,农桑候鸟。」后假借为「雇賃」之「雇」。
假借既久,本义渐晦。为求分别,后世增「人」旁,造「僱」字专表雇佣之事,遂成「从人、雇声」的结构。此字多见于唐宋以后的文书契约与白话文献。
隶楷之后,「僱」定型为左「亻」右「雇」之左右结构。简体通行后,「僱」并入「雇」,今规范以「雇」为通用字,「僱」为其异体。
「僱」属形声字,从人、雇声。以「人」表义类,明其为与人相关之事;「雇」表读音,兼承假借之旧。
「僱」读 gù,去声,非多音字。
| 义项 | 释义 | 使用语境 |
|---|---|---|
| 本义 | 出钱使人做事 | 「雇工」「雇请」,财货与劳役相易 |
| 引申一 | 受人雇用、供职 | 「雇员」「雇农」 |
| 引申二 | 租用车船等 | 「雇车」「雇船」 |
| 引申三 | 终止雇用 | 「解雇」 |
「僱」的义项皆围绕财货与劳力的交换,属典型的述事之字。古籍中「雇」又通「顾」,有回头看、照顾之义,然此义今已罕用。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,偏旁「亻」一律还原为本字「人」按二画计算。此项规则是姓名学五格剖象的统一基准,与今人书写手数的习惯常有出入。
部首「人」二画 + 右部「雇」十二画 = 康熙笔画十四画
「僱」的康熙笔画为十四画,与通行手数笔画一致。传统吉凶标记归为凶,故姓名学中一般不以「僱」入名。
「僱」五行归火,取「人部之字属火」之说。本义关乎人事往来,火主礼、主明,合于人际酬应之象。各流派对个别字的五行归类略有出入,此处取部首取象之说。
「僱」作名用,取义为雇佣、受雇,含依附他人、以力易食之意,缺乏自主卓立的气象。兼之传统吉凶标记为凶,故姓名学中多列为慎用字。
十四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属须自立一类,传统评价多言「亲缘较薄、宜守本分」,与「凶」的标记相合。五格数理属近代归纳的推演体系,非古典命理正统,取名时可作参照,不宜视为定论。
「僱」属火。即便八字喜火,因字义偏于受雇、述事,取名仍不切当。生肖方面亦无明显相宜之处。
「僱」所记之事,在古代属雇佣劳作之常。传统社会重耕读,士人重自立,故「雇」字少入名讳——以其含为人所役之意,与取名所寄的独立、显达之愿相左。
此字自古多见于契约、帐册与白话文献,入名者极少。今日规范以「雇」为通用字,「僱」多见于繁体地区。
| 示例 | 取义 | 取舍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雇工 | 受雇做工之人 | 属人事称谓,非人名用字。 |
| 雇舟 | 租船而行 | 属述事词组,古文中偶见,不入名讳。 |
就取名实践而言,「僱」字通行义为雇佣、受雇,含以力易食、依附他人之意,与取名所寄的独立、显达之愿相左,故历代极少入名。今日规范用字已统一为「雇」,「僱」多见于繁体地区,更不宜作命名用字。
音律上,「僱」为去声,音色下沉,置于名末可收声;韵母为单元音,读音短促,连读时易被前字吞没。笔画十四画,数目适中,书写尚便,然其音其形皆无助于取义。
需说明的是,「雇」古本为鸟名,后借为雇佣之雇,为免相混,方增「人」旁造出「僱」字。此类「为分别而增旁」的后起字,多用于述事,少用于命名,此字即为其例。取名若重自立之义,宜择「立」「卓」「然」等字,而不取「僱」。
若从用字全局考量,「僱」字之失在于取义为受雇、依附,与取名所求的自立、显达正相反背。华夏命名传统向重耕读自立、光耀门楣,故凡含「为人所役」意味之字,历代皆不入名,此字即其显例。再就音形论之,「僱」为去声,单元音收尾,读音短促,连读时易被前字吞没,笔画十四画亦仅中等,音形俱无可称。尤须留意者,今日规范用字已以「雇」为通用,「僱」多见于繁体地区与旧籍,若简体语境中以「僱」入名,既不合规范,又难与「雇」分别。故凡欲取自立、能任之义者,宜择「立」「卓」「任」「克」等字;欲取以力易食、勤于生计之义者,亦宜择「勤」「勉」「业」等雅字代之。合而观之,此字宜作契约帐目之述事用字,不宜进入户籍姓名。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实际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、读音习惯与使用场景,理性取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