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憲 (憲) 吉

「憲」是《康熙字典》心部收录的形声字,从心从目、害省声,为「宪」之繁体本字,本义指敏慧、明察。《说文解字》:「憲,敏也。从心从目,害省声。」心能明察则敏于事,故其字从「心」从「目」,引申为法度、典范,如「宪法」「宪章」;又引申为效法、公布,如「宪令」「宪度」。在姓名学中,「憲」五行属水(部首「心」取象虚灵,通用归水),康熙笔画十六画(部首「心」按四画计),传统评为吉字。取名多取明察敏慧、守法有度之意,含心思澄明、立志有则之愿。本词条从字形字源、字音字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、姓名学运用、民俗取名文化及综合示例六个方面,系统梳理「憲」字的传统文化意涵,供研习国学、考究取名用字者参考。
五行:土 吉凶:吉 分类:康熙字典
📊 基础属性
简体字
宪
繁体字
憲
拼音
xiàn
简体笔画
9 画
康熙笔画
16 画
康熙部首
心
五行
土
吉凶
吉

一、字形字源

1. 字形演变

「憲」已见于西周金文,作「心」上加「目」形之省,取明察于心之象。早期文字多象实事,「宪」以敏慧明察立义,构形直观。

小篆阶段,「憲」定型为从「心」从「目」而「害」省声之结构,笔画圆转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:「憲,敏也。从心从目,害省声。」心能明察则敏于事,本训最为明晰。其后「憲」又引申为法度之称,谓明察之准则。

隶变之后,「心」部保留本形,作点、斜钩、点、点之属;上部「害」省其「口」而近「宀」,笔画趋简。楷书承隶而定,繁体「憲」为上下结构,上宽下收,字势端稳而含明察之气;简体作「宪」,上部省作「宀」,笔画大减。

2. 造字法

「憲」属形声字,从「心」从「目」会意,以「害」省声。心明目察则为敏,取以明敏慧之义;声符「害」省其形以标音读,会意与标音兼而有之。

3. 部首归属与结构

  • 部首:心部(《康熙字典》归心部四画)
  • 结构:上下结构,上「害」省形,下「心」
  • 繁简对照:繁体「憲」,简体「宪」
  • 字义类别:法度操行类,兼含「宪法、宪章、宪令」之引申义

二、字音字义

1. 读音

「憲」读 xiàn,去声。此字非多音字,历代音韵均无异读,取名时读音清晰无歧义。

2. 本义与引申义

义项释义文献例证
本义敏慧、明察《说文解字》:憲,敏也
引申一法度、典范如「宪法」「宪章」
引申二公布、效法如「宪令」「宪度」
引申三旧时属官之称如「宪司」见于旧制

「憲」的义项由明察之实,推开为法度、公布与属官之称,皆由「明察有则」一义生发。古以「宪章」称典章之明,「宪法」称国家之大法,见其字自古即与准则法度相系。

3. 词语与用例

  • 宪法:国家的根本大法,古义泛称典章法度。
  • 宪章:典章制度之明者,语出《礼记》「宪章文武」。
  • 宪令:法令、政令,见于旧籍。
  • 宪度:法度、准则,语义近「宪章」。

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

1. 康熙笔画计算规则
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遵循「部首归本」之法:凡作偏旁的「心」按本字四画计,作「忄」者亦同;同理「水」旁按四画、「艹」按「艸」六画、「宀」按三画。此项规则是姓名学五格剖象法的统一基准,与今人按简体书写手数的笔画常有出入。

2. 「憲」字的康熙笔画

部首「心」四画 + 余部十二画 = 康熙笔画十六画

「憲」的康熙笔画为十六画,归心部四画。简体「宪」按书写手数则为「宀」三画加「先」六画共九画,与繁体相差七画。取名核算时须以《康熙字典》所收繁体十六画为准。

3. 五行归属

「憲」五行属水,判定依据有三:

  1. 部首取象:心部之字主虚灵明觉,于五行多归水,取水之明澈通达,此为第一义。
  2. 字义取象:宪为明察敏慧之谓,取澄澈灵动之象,与水性之明澈相应。
  3. 音韵参考:历代姓名学著作多以「宪」归水行,取象一致。

「憲」以部首「心」与明察之义定其五行,归水最为贴切。

四、姓名学中的运用

1. 用字寓意

「憲」入名,取明察敏慧、守法有度之意。此字气象端稳而含明察之气,寓心思澄明、立志有则;取名宜与清雅、开阔之字相配,以显明敏有则之愿,男名用之见端方,女名用之见明慧。

2. 音律搭配

  • 「憲」为去声,音色沉稳,置于名末可收住全名之气。
  • 与阴平、上声搭配层次分明,如「宪清」「宪远」。
  • 此字韵母为 ian,鼻韵收尾,与前字开口韵连读更显圆润。

3. 三才五格

十六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属厚重之数,传统评价多言「能负重、宜守成」。此类评价属近代归纳,非古典命理正统,取名时可作参照,不宜视为定论。

4. 生肖与喜用神

「憲」属水,水主智、主明。若八字喜水,用此字可起扶助之功;若八字水旺或忌水,则宜斟酌。生肖方面,传统有生肖喜忌之说,宜结合完整八字与用字习惯权衡,不宜仅凭单字定夺。

五、民俗与取名文化

1. 文化意象

「憲」在传统中与法度明察之德相系。《礼记》「宪章文武」,谓取法先王之道以为准;旧籍又以「宪令」称政令之明。以「憲」入名,多寄托心思澄明、立志有则之期许,见古人重明察与守法之德。此字古来多用于男名,取其端方有则之义。

2. 谐音与避忌

  • 「憲」与「现」「限」同音,连读时应避免产生「限制」之类联想。
  • 此字义近法度,取名宜与清雅之字相配,以免过于严肃。
  • 繁体笔画较多,日常书写可作「宪」,但核算仍以繁体为准。

3. 用字习惯

「宪」属法度操行用字,古今名讳中多用于男名,取端方明察之义,女名亦偶见之。以「宪」为名者,多取其明察有则之意,属雅正而端重之选。

六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1. 取名示例

示例名取义取舍理由
宪清明察澄澈、持身有则去声加阴平,先沉后扬;「清」补清雅之气,可取明敏守正之愿,读来清劲。
宪远立志有则、志向远大去声加上声,先沉后抑;「远」拓其气象,取明察久远之愿,音律沉稳。

2. 注意事项

  • 「憲」义近法度,入名宜与清雅之字相配,直用单字者较少。
  • 繁体笔画较多,书写宜取简体,姓名学核算仍以繁体十六画为准。
  • 五行与吉凶均属传统推演,取名应结合完整八字与家庭意愿,理性取舍。
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实际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、读音习惯与使用场景,理性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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