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竽 (竽) 凶

「竽」是《康熙字典》竹部收录的形声字,从竹、亏声,本义指古代一种簧管乐器,形似笙而略大。《说文解字》:「竽,管三十六簧也。从竹,亏声。」竽为古乐雅器,战国时盛行于齐地,故有「滥竽充数」之典,喻无实学而窃居其位。此字读作 yú,阳平,非多音字。康熙笔画九画(部首「竹」六画加声符「亏」三画),繁简同形,上下结构。旧时姓名学以「竽」为凶字,谓其字义专属乐器、少可引申,且成语含贬,正名极少取用;其「竽」之雅见于古文与乐律之书。竽本为古乐领奏之器,声名后为「滥竽」之典所掩,字之荣辱常系于所附之典。本词条从六个方面系统梳理「竽」字的传统文化意涵,供研习国学、考究用字者参考。
五行:木 吉凶:凶 分类:康熙字典
📊 基础属性
简体字
竽
繁体字
竽
拼音
yú
简体笔画
9 画
康熙笔画
9 画
康熙部首
竹
五行
木
吉凶
凶

一、字形字源

1. 字形演变

「竽」字未见於甲骨文,金文与战国文字中已见其形,作从「竹」从「亏」之构,取「竹」示乐器以竹为之,以「亏」标其声。

许慎《说文解字》:「竽,管三十六簧也。从竹,亏声。」「管三十六簧」言其形制:竽为簧管之乐,管数众多,音色宏亮,为古乐合奏中之领奏之器。

隶楷之后,「竽」字上「竹」下「亏」,共九画,字形方正,繁简同形。其构形简明,一如竹制之器,了无繁饰。

就字义流变而言,「竽」自具体的乐器,引申为古乐雅音之代称;至「滥竽充数」之典行世,其字遂兼含「充位」之贬义,用字时不可不辨此一层。

2. 造字法

「竽」属形声字,以「竹」示其材质与器类,以「亏」标其音读。凡竹制之器多从竹部,此字取义正合部类之例。

3. 部首归属与结构

  • 部首:竹部(《康熙字典》归竹部)
  • 结构:上下结构,上「竹」下「亏」
  • 繁简对照:繁简同形,无简繁之别
  • 同类之字:与「笙」「簧」「箫」皆为竹制乐器

二、字音字义

1. 读音辨析

「竽」读 yú,阳平,非多音字。音与「于」「余」相同,取名用字时常须以形别之,不可径以音同而混。

2. 本义与引申义

义项释义文献例证
本义古代簧管乐器,形似笙而大《说文解字》:管三十六簧也
引申一古乐雅音之代称《韩非子》有「竽」之载
引申二泛指乐工、乐班古有「竽工」「竽师」之称
引申三充位、无实而居其位「滥竽充数」之典
引申四泛指竹制之器古注有以「竽」通「筌」者

「竽」之诸义,皆自「竹制簧管之器」一义生发:由器而乐,由乐而乐工,再及于充位之讥,脉络清晰。

「滥竽充数」之典出自《韩非子》,谓南郭先生不会吹竽而混在乐班之中,后用以讥无实学而窃居其位者。此典既使「竽」字广为人知,亦为其添上一层贬抑之色彩,取名用字时正宜避此联想。

3. 词语与用例

  • 滥竽充数:喻无真才实学而混入其中充数。
  • 竽笙:竽与笙并举,泛指簧管之乐。
  • 吹竽:吹奏竽器,见《韩非子》之典。
  • 竽工:古时奏竽的乐工。
  • 齐竽:指齐地所尚之竽乐,见古书之载。

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

1. 康熙笔画计算规则
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以部首本字为准,凡偏旁皆还原:如「氵」作「水」四画,「艹」作「艸」六画,「扌」作「手」四画;「竹」为部首,按其本形六画计。姓名学五格以此为准绳.

2. 「竽」字的康熙笔画

部首「竹」六画 + 声符「亏」三画 = 康熙笔画九画

素材所记 shuLi 为九画,与拆分相合。简体书写「竽」亦为九画,繁简无差,取名核算不易出错。

须留意者,「竹」作部首时按本字六画计,不作三画;若按今人书写之「⺮」计为三画,则五格之数大误,此为竹部字核算中最常见之错。

3. 五行归属

「竽」五行多判属木,以竹部之字皆归木类,取其竹为草木之象故也。竹部为汉字中五行最易判定的一类,历代姓名学著作对「竽」属木基本无异说。

四、姓名学中的运用

1. 用字寓意

「竽」入名极为罕见。旧时姓名学以其义专属乐器、少可引申,且「滥竽充数」之典含贬,故列为凶字,正名一概不用。其雅音之义虽见于古文与乐律之书,然字面过于具体,缺乏取名所求之气象。

2. 音律搭配

  • 「竽」为阳平,调值中升,音势渐扬。
  • 与去声相配可收抑扬之效,如「竽瑟」「鸣竽」。
  • 此字音节舒缓,作名末字收束柔和,然字义所限,取名中实无搭配之必要。

3. 三才五格

九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属阳水之数,旧评有「兴尽凶始」之说,与其凶字之判相呼应。此类数理属近代归纳,非古典命理正统,仅供参照。

4. 生肖与喜用神

「竽」既属木,于八字喜木者或见扶助之意,取其竹木清雅之象。然字义近器用,用于正名仍属勉强,生肖方面亦无明确宜忌。

五、民俗与取名文化

1. 文化意象

在传统礼乐文化中,「竽」并非微器:竽为大型簧管之乐,古时合奏以竽为领,地位颇为隆重。然自「滥竽」之典行世,此字之声名渐为贬义所掩,字之荣辱常系于所附之典,于此可见一斑。

2. 谐音与避忌

  • 「竽」与「于」「余」同音,取名时应辨形明义,勿以音混。
  • 「滥竽充数」含贬义,取名应一概避忌。
  • 书写时「竽」与「笙」「芋」形近音近,须辨明部首。

3. 用字场合

此字多见于乐律之书与古文之中,如「吹竽」「竽笙」之属;家谱题名中几乎不见,可见传统取名对器用专名之回避。

六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1. 取名示例

示例名取义取舍理由
鸣竽雅乐和鸣、声闻四野宜作字号或琴室之号,取其清雅;作正名则器意过专。
竽笙笙竽并举、音律相和取义协和,然字面为乐器专名,作名不谐。

2. 注意事项

  • 「竽」属凶字,正名取用宜三思。
  • 竹部字笔画核算须以「竹」六画为准,不可用「⺮」三画。
  • 取其义宜止于雅乐之面,勿牵涉「滥竽」之类贬典。
  • 五行与吉凶属传统推演,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与实际使用,理性取舍。
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实际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、读音习惯与使用场景,理性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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