择日神煞·不将 (不将) 吉

不将,又称「不将日」,是传统择日体系中专主嫁娶的吉神,位列《协纪辨方书》所载婚嫁宜日之首。其取义于阴阳和合:凡月建与天干相配,干神不降、支神不逆,阴阳不相陵犯,故曰「不将」。古人认为嫁娶乃人伦之始、阴阳之合,若值不将日成婚,则夫妇和谐、家室安宁、子嗣绵延。不将日依月建推求,每月各有数日,如正月建寅,取丙子、丁丑等日。择日家嫁娶选课,首重不将,次配天德、月德、三合、六合诸吉,避杨公忌、月破、受死等凶。其在八字命理中亦偶被引用,以日柱逢之为夫妻宫得助。民间通书历注多标注「不将」字样,至今港台及闽粤地区婚嫁择日仍广泛沿用。本文系统梳理不将的神煞通义、起例方法、吉凶属性、八字与择日运用、民俗流变及应用示例,以供传统文化爱好者研习参考。
吉凶:吉 分类:择日神煞
📊 基础属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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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

一、神煞通义

神煞者,古人观天象、察干支、参阴阳而归纳出的吉凶符号体系,是传统术数中「象」与「数」结合的产物。其体系以天地人三元为纲:天元主星辰之度(如贵人、文昌),地元主方位之气(如太岁、三煞),人元主干支之配(如天德、月德、不将)。复以年、月、日、时四类起例为目:或依年干支起(如岁德、岁破),或依月建起(如月德、不将),或依日干支起(如天乙贵人、桃花),或依时柱起(如贵人登天时)。四柱交参,吉凶互见,构成择日与命理共同的符号语言。

不将一煞,属月建类吉神,专司嫁娶。其名最早见于汉代阴阳家书,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已有婚嫁择日之载,至唐宋而体系大备。明人万民英《三命通会》论神煞,以「阴阳和合为吉、陵犯冲战为凶」为总纲,不将正是「和合」之典型。清允禄等奉敕纂修《协纪辨方书》,将不将列为嫁娶第一吉神,释义云:「不将者,干神不降、支神不逆,阴阳不相陵犯之谓也。」《渊海子平》虽以子平格局为宗,亦录不将之名,以备合婚参看。三书定位一致:不将非命理主干,而为婚嫁时日之权衡,其用专而精。

不将的核心义理:嫁娶为阴阳之合,所选之日须天干与地支不相陵犯、月建与日辰两情相悦,如此则「将」者不降、逆者不兴,夫妇之道得其中和。

二、主要吉神详解

(一)起例之法

不将日以月建为纲、日干日支为目。其推法见于《协纪辨方书·义例》,要义为:阳月取阴干配阳支,阴月取阳干配阴支,且日支不得冲克月建,使阴阳相配而不相伤。历代通书所列不将日如下表:

月建月份(节气)不将日
寅月立春至惊蛰丙子、丁丑、丙寅、丁卯
卯月惊蛰至清明甲子、乙丑、甲戌、乙亥
辰月清明至立夏壬申、癸酉、壬午、癸未
巳月立夏至芒种庚辰、辛巳、庚寅、辛卯
午月芒种至小暑戊辰、己巳、戊寅、己卯
未月小暑至立秋丙子、丁丑、丙戌、丁亥
申月立秋至白露甲子、乙丑、甲申、乙酉
酉月白露至寒露壬申、癸酉、壬午、癸未
戌月寒露至立冬庚辰、辛巳、庚戌、辛亥
亥月立冬至大雪戊辰、己巳、戊申、己酉
子月大雪至小寒丙子、丁丑、丙寅、丁卯
丑月小寒至立春甲子、乙丑、甲戌、乙亥

各家刻本所列日名偶有出入,盖因取例宽严有别,然「阴阳相配、不犯月建」之原则一以贯之。学者但记其理,临用查核通书即可。

(二)所主之事

不将所主,集中于婚姻人伦一端:

  • 夫妇和谐:值不将日成婚,象阴阳两不相犯,主夫妻相敬、琴瑟和鸣。
  • 家宅安宁:新妇入门不冲宅神,主翁姑和睦、妯娌相安。
  • 子嗣绵延:阴阳和合则生化之机畅,古人谓利添丁进口。
  • 六礼顺遂: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诸仪,值之皆吉。

不将与诸吉神同宫,其力愈彰:与天德、月德并临,谓之「德将双辉」,为上上婚期;与三合、六合同值,主亲族助力、姻缘牢固;与天喜、红鸾相会,更添喜庆之象。择日家所谓「将星得德,百煞潜藏」,即此之谓。

三、主要凶煞详解

不将本为吉神,无凶煞之体;然择日之道,吉神须辨其反局。与不将相对者,为「阴阳差错」「阴阳交争」之日,即干神陵支、支神逆干,阴阳相战,嫁娶值之,古人谓主夫妻反目、家宅不宁。此类凶日包括:

  • 阴阳差错日: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十二日,各依月建而辨其吉凶,值嫁娶须细加甄别。
  • 月破、受死:日支冲月建为月破,主事体破败;受死日则生气断绝,婚嫁大忌。
  • 杨公十三忌:相传为杨筠松所订十三凶日,正月十三、二月十一等,民间嫁娶多避。

若婚期不慎触犯上述凶日,传统制化之法有三:

  1. 以德解之:取天德、月德、天德合、月德合值日或值时,以德性中和煞气,所谓「一德当权,诸凶退避」。
  2. 以贵解之:取新人本命天乙贵人登天时行礼,借贵气镇压。
  3. 以制化之:如犯三煞方,则于吉方安床、吉时入门,避其锋芒而不与之争。
择日之要,在于趋避有序:先避大凶(岁破、月破、三煞),次择大吉(不将、天月二德),终参新人本命。轻重倒置,则吉不成吉。

四、八字中的运用

子平之法,以五行生克、格局用神为体,神煞为用、为佐。不将在八字中的地位亦然:命局之贵贱,定于格局成败;不将之类,仅供参看婚姻宫之顺逆,不可执一煞而断全局。若日主衰弱、官杀混杂,纵日柱恰值不将,亦难言婚姻美满;反之格局清奇、夫妻宫安稳,虽不逢不将,亦不妨琴瑟之好。此《三命通会》「神煞不可废、亦不可恃」之旨。

不将落柱不同,取象亦异:

  • 在年柱:主祖上有婚配得宜之德,或早年亲事顺遂;年月逢之,亦主父母婚姻和睦。
  • 在月柱:月令为提纲,不将居之,主青年时期姻缘得力,兄弟姐妹中多佳偶。
  • 在日柱:日支为夫妻宫,日值不将,古人视为配偶贤良、闺门和睦之象,合婚时尤所看重。
  • 在时柱:时柱主子息与晚境,不将居之,谓晚年家室安宁、子女婚配顺利。

合婚实践中,旧俗常以男女日柱互参:若一方日柱为另一方之不将日,且两支无刑冲,谓之「日辰相将」,为配婚之佳征。然此仅一端之见,仍须统观双方五行喜忌、属相纳音,方称完备。

五、择日与风水中的运用

嫁娶择日,古称「课婚」,其程序有严格先后:一避凶、二择吉、三合命。具体而言,先查岁破、月破、四离四绝、杨公忌等大凶之日,一概不用;次于余日中择不将、天德、月德、三合、六合、天喜诸吉值临之日;终以新人双方生辰参合,避冲克年命、妨夫妨妇之嫌。不将在第二步居首选之位,《协纪辨方书》所谓「凡嫁娶,以不将为上」,即明其序。

风水理气方面,不将虽为时日之神,与方位之学亦有呼应。婚嫁当日,除日辰须吉,方位亦须得宜:

  • 新人入门、安床之方,宜在本年天德方、月德方、喜神方,忌在三煞方、五黄位、太岁方动土喧哗。
  • 三煞方宜静不宜动,若婚期日辰虽值不将,而迎亲路线必经煞方,旧法则以吉时先行、红毡铺地等方式缓和之。
  • 安床择日亦取不将,配合「安床吉方」,使时日与方位两得其和。

时日与方位相配,即「天时地利」之合,此为传统婚嫁择吉的完整框架。

六、民俗文化

不将信仰深入民间,最直观的体现是通书历注。明清以降,《钦定协纪辨方书》颁行天下,各地书坊翻刻通书,于每日之下标注宜忌,「宜嫁娶、不将」几成婚期黄历的固定语。民间择日先生(俗称「看日子的」)为人课婚,口诀云:「嫁娶先看不将日,天月二德最相宜;若逢三合并六合,夫妻偕老子孙齐。」朗朗上口,乡野皆闻。

地域之间,习俗略有差异:闽台地区重不将与「送日课」之礼,男家择定不将日后,具红帖书明吉期送女家,谓之「送日头」;粤地则常将不将与「通胜」中的「成日」「开日」参用;江浙一带旧俗,婚帖上必书「谨择某月某日不将吉时」,以示郑重。北方部分地区则与「周堂图」合用,避翁姑、妨父母之值。

现代社会,婚期多就节假日与工作安排而定,不将日的约束力大减。然在重视传统的家庭中,翻检黄历、择一「宜嫁娶」的良辰,仍是婚礼筹备中的温情仪式。今日观之,不将承载的与其说是神秘力量,不如说是古人对婚姻郑重其事的态度——以天地和合之象,寄百年好合之愿。

七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示例一:传统课婚

设某年正月(寅月),有新人欲择婚期。择日者先剔除此月申日(月破)、四绝日及杨公忌日;余日中查得丙寅日为不将日,且该日天德在丁、月德在丙,日干丙恰值月德,德将同宫;再核新人年命,寅日不冲双方属相,遂定为婚期,并择喜神方位入门、吉时拜堂。此为「避凶—择吉—合命」三步的完整运用。

示例二:八字参看

某男命日柱丁卯,生于寅月,恰为不将日。合婚时,女命日柱乙亥,亥卯半合,且乙亥为卯月不将,双方日辰互有和合之象,旧法视为佳配。然细推男命比劫偏旺,仍须以五行调候为主,不将仅为增益之征,不作定案之据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不将日各家通书所列略有出入,临用宜以权威版本(如《协纪辨方书》体系)为准,并核对当年节气交接。
  • 婚期吉凶为多重因素叠加,不可单执不将一项而忽视月破、岁破等大凶。
  • 八字论婚,五行格局为根本,神煞为辅助,本末不可倒置。
免责声明:本文所述不将及相关择日、命理内容,均属中国传统民俗文化范畴,旨在传承与介绍古人生活智慧,供文化研习参考。婚姻幸福系于双方情感、责任与经营,而非时日吉凶。读者宜以理性态度看待传统择吉习俗,取其敬慎之意,不必拘泥其说,更不宜以此作为重大人生决策的唯一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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