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煞者,古人观天象、察干支、参阴阳而归纳出的吉凶符号体系,是传统术数中「象」与「数」结合的产物。其体系以天地人三元为纲:天元主星辰之度(如贵人、文昌),地元主方位之气(如太岁、三煞),人元主干支之配(如天德、月德、不将)。复以年、月、日、时四类起例为目:或依年干支起(如岁德、岁破),或依月建起(如月德、不将),或依日干支起(如天乙贵人、桃花),或依时柱起(如贵人登天时)。四柱交参,吉凶互见,构成择日与命理共同的符号语言。
不将一煞,属月建类吉神,专司嫁娶。其名最早见于汉代阴阳家书,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已有婚嫁择日之载,至唐宋而体系大备。明人万民英《三命通会》论神煞,以「阴阳和合为吉、陵犯冲战为凶」为总纲,不将正是「和合」之典型。清允禄等奉敕纂修《协纪辨方书》,将不将列为嫁娶第一吉神,释义云:「不将者,干神不降、支神不逆,阴阳不相陵犯之谓也。」《渊海子平》虽以子平格局为宗,亦录不将之名,以备合婚参看。三书定位一致:不将非命理主干,而为婚嫁时日之权衡,其用专而精。
不将日以月建为纲、日干日支为目。其推法见于《协纪辨方书·义例》,要义为:阳月取阴干配阳支,阴月取阳干配阴支,且日支不得冲克月建,使阴阳相配而不相伤。历代通书所列不将日如下表:
| 月建 | 月份(节气) | 不将日 |
|---|---|---|
| 寅月 | 立春至惊蛰 | 丙子、丁丑、丙寅、丁卯 |
| 卯月 | 惊蛰至清明 | 甲子、乙丑、甲戌、乙亥 |
| 辰月 | 清明至立夏 | 壬申、癸酉、壬午、癸未 |
| 巳月 | 立夏至芒种 | 庚辰、辛巳、庚寅、辛卯 |
| 午月 | 芒种至小暑 | 戊辰、己巳、戊寅、己卯 |
| 未月 | 小暑至立秋 | 丙子、丁丑、丙戌、丁亥 |
| 申月 | 立秋至白露 | 甲子、乙丑、甲申、乙酉 |
| 酉月 | 白露至寒露 | 壬申、癸酉、壬午、癸未 |
| 戌月 | 寒露至立冬 | 庚辰、辛巳、庚戌、辛亥 |
| 亥月 | 立冬至大雪 | 戊辰、己巳、戊申、己酉 |
| 子月 | 大雪至小寒 | 丙子、丁丑、丙寅、丁卯 |
| 丑月 | 小寒至立春 | 甲子、乙丑、甲戌、乙亥 |
各家刻本所列日名偶有出入,盖因取例宽严有别,然「阴阳相配、不犯月建」之原则一以贯之。学者但记其理,临用查核通书即可。
不将所主,集中于婚姻人伦一端:
不将与诸吉神同宫,其力愈彰:与天德、月德并临,谓之「德将双辉」,为上上婚期;与三合、六合同值,主亲族助力、姻缘牢固;与天喜、红鸾相会,更添喜庆之象。择日家所谓「将星得德,百煞潜藏」,即此之谓。
不将本为吉神,无凶煞之体;然择日之道,吉神须辨其反局。与不将相对者,为「阴阳差错」「阴阳交争」之日,即干神陵支、支神逆干,阴阳相战,嫁娶值之,古人谓主夫妻反目、家宅不宁。此类凶日包括:
若婚期不慎触犯上述凶日,传统制化之法有三:
择日之要,在于趋避有序:先避大凶(岁破、月破、三煞),次择大吉(不将、天月二德),终参新人本命。轻重倒置,则吉不成吉。
子平之法,以五行生克、格局用神为体,神煞为用、为佐。不将在八字中的地位亦然:命局之贵贱,定于格局成败;不将之类,仅供参看婚姻宫之顺逆,不可执一煞而断全局。若日主衰弱、官杀混杂,纵日柱恰值不将,亦难言婚姻美满;反之格局清奇、夫妻宫安稳,虽不逢不将,亦不妨琴瑟之好。此《三命通会》「神煞不可废、亦不可恃」之旨。
不将落柱不同,取象亦异:
合婚实践中,旧俗常以男女日柱互参:若一方日柱为另一方之不将日,且两支无刑冲,谓之「日辰相将」,为配婚之佳征。然此仅一端之见,仍须统观双方五行喜忌、属相纳音,方称完备。
嫁娶择日,古称「课婚」,其程序有严格先后:一避凶、二择吉、三合命。具体而言,先查岁破、月破、四离四绝、杨公忌等大凶之日,一概不用;次于余日中择不将、天德、月德、三合、六合、天喜诸吉值临之日;终以新人双方生辰参合,避冲克年命、妨夫妨妇之嫌。不将在第二步居首选之位,《协纪辨方书》所谓「凡嫁娶,以不将为上」,即明其序。
风水理气方面,不将虽为时日之神,与方位之学亦有呼应。婚嫁当日,除日辰须吉,方位亦须得宜:
时日与方位相配,即「天时地利」之合,此为传统婚嫁择吉的完整框架。
不将信仰深入民间,最直观的体现是通书历注。明清以降,《钦定协纪辨方书》颁行天下,各地书坊翻刻通书,于每日之下标注宜忌,「宜嫁娶、不将」几成婚期黄历的固定语。民间择日先生(俗称「看日子的」)为人课婚,口诀云:「嫁娶先看不将日,天月二德最相宜;若逢三合并六合,夫妻偕老子孙齐。」朗朗上口,乡野皆闻。
地域之间,习俗略有差异:闽台地区重不将与「送日课」之礼,男家择定不将日后,具红帖书明吉期送女家,谓之「送日头」;粤地则常将不将与「通胜」中的「成日」「开日」参用;江浙一带旧俗,婚帖上必书「谨择某月某日不将吉时」,以示郑重。北方部分地区则与「周堂图」合用,避翁姑、妨父母之值。
现代社会,婚期多就节假日与工作安排而定,不将日的约束力大减。然在重视传统的家庭中,翻检黄历、择一「宜嫁娶」的良辰,仍是婚礼筹备中的温情仪式。今日观之,不将承载的与其说是神秘力量,不如说是古人对婚姻郑重其事的态度——以天地和合之象,寄百年好合之愿。
设某年正月(寅月),有新人欲择婚期。择日者先剔除此月申日(月破)、四绝日及杨公忌日;余日中查得丙寅日为不将日,且该日天德在丁、月德在丙,日干丙恰值月德,德将同宫;再核新人年命,寅日不冲双方属相,遂定为婚期,并择喜神方位入门、吉时拜堂。此为「避凶—择吉—合命」三步的完整运用。
某男命日柱丁卯,生于寅月,恰为不将日。合婚时,女命日柱乙亥,亥卯半合,且乙亥为卯月不将,双方日辰互有和合之象,旧法视为佳配。然细推男命比劫偏旺,仍须以五行调候为主,不将仅为增益之征,不作定案之据。
免责声明:本文所述不将及相关择日、命理内容,均属中国传统民俗文化范畴,旨在传承与介绍古人生活智慧,供文化研习参考。婚姻幸福系于双方情感、责任与经营,而非时日吉凶。读者宜以理性态度看待传统择吉习俗,取其敬慎之意,不必拘泥其说,更不宜以此作为重大人生决策的唯一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