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蔑 (蔑) 平

「蔑」是《康熙字典》艸部收录的会意字,从苜、从戍,一说从「劳目无精」取象,本义指目力耗损、视物昏花。《说文解字》:「蔑,劳目无精也。」由目之无神,引申出无视、轻蔑、诬蔑等义项,又通「灭」而为「无」之训。在姓名学中,「蔑」五行归木,康熙笔画十七画,传统评断多列为半吉,然其字义偏于轻慢、减损,取名时多不采用,宜审慎权衡。需再次申明,此字本训为「劳目无精」,引申为轻蔑、诬蔑、减损,字面气象偏于不利,历代几无入名者;本词条列其构形、字义与数理,只为便于读者会通字理,取名者于此尤须留意。本词条从字形字源、字音字义、康熙笔画与五行、姓名学运用、民俗取名文化及综合示例六个方面,系统梳理「蔑」字的传统文化意涵,供研习国学、考究取名用字者参考。
五行:木 吉凶:平 分类:康熙字典
📊 基础属性
简体字
蔑
繁体字
蔑
拼音
miè
简体笔画
15 画
康熙笔画
17 画
康熙部首
艸
五行
木
吉凶
半吉

一、字形字源

1. 字形演变

「蔑」不见于甲骨文,西周金文中已见其形,通行于先秦。其字上从「苜」,下从「戍」,古人以「劳目无精」说其构形,谓劳作既久、目力耗损而视物昏花之状。

小篆承之,上「苜」下「戍」,笔画圆转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:「蔑,劳目无精也。从苜,人劳则蔑然,从戍。」其说以目之神气耗损立训,是「蔑」最古的义项,也是轻蔑、蔑视诸义之由。

隶变之后,上「苜」写作「艹」下加「罒」,下「戍」方折化。楷书定型,「蔑」为上下结构,上承「艹」与「罒」,下从「戍」,笔画疏朗,为艸部中结构较特殊的一类。

2. 造字法

「蔑」属会意字,从其构形之说,取「人劳而目无精」之象以见义。其字后兼有「轻慢」「无」诸训,皆由「精气耗损、视而不见」一义引申而来。

3. 部首归属与结构

  • 部首:艸部(《康熙字典》归艸部,部首六画)
  • 结构:上下结构,上「艹」与「罒」,下「戍」
  • 繁简对照:繁简同形,无简繁之别
  • 常见异体:古籍中「蔑」与「灭」偶通,属通假而非异体

二、字音字义

1. 读音辨析

「蔑」读 miè,去声。此字非多音字,古今读音一致,取名时读音清晰无歧义。

2. 本义与引申义

义项释义文献例证
本义劳目无精,视物昏花《说文解字》:蔑,劳目无精也
引申一轻视、轻慢《论语》有「蔑」以状轻忽之说
引申二诬蔑、捏造毁谤后世以「诬蔑」为毁人之语
引申三通「灭」,义为无、尽《左传》有用「蔑」训无之例

「蔑」的义项皆由「耗损、无视」一义展开:目之无神为蔑,轻忽待人为蔑,捏造毁人为诬蔑,尽而无余为「蔑」(通灭)。其字气象偏于减损与轻慢,非吉庆一脉,取名时宜审慎,若取义则须另择同音之雅字。

3. 常见词语与成语

  • 轻蔑:轻视、不放在眼里。
  • 蔑视:以轻慢之态相待。
  • 诬蔑:捏造事实以毁谤他人。
  • 蔑以复加:古语,谓无以复加。

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

1. 康熙笔画计算规则
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,凡「艹」一律还原为「艸」按六画计,不得按三画计。同理,「⺮」按「竹」六画,「氵」按「水」四画,「辶」按「辵」七画。此规则是姓名学五格剖象的统一基准。

2. 「蔑」字的康熙笔画

部首「艸」六画 + 中部「罒」五画 + 下部「戍」六画 = 康熙笔画十七画

「蔑」的康熙笔画与简体书写手数一致,皆为十七画,核算较为省便,不易出错。

3. 五行归属

「蔑」五行属木,判定依据有二:

  1. 部首取象:艸部之字归木,此为姓名学通例。
  2. 字义取象:字从艸头,其部首为艸,姓名学论五行以部首字根为准,故归木。

「蔑」虽以艸为部首而归木,然其字义主轻慢减损,气象不利,五行之属与字义之用并非一事,取名时须分别视之。

四、姓名学中的运用

1. 用字寓意

「蔑」入名,若仅取其艸头之属,于五行上无所不合,素材所载传统评断亦列为半吉。然其字本义为「劳目无精」,引申为轻蔑、诬蔑、减损,字面气象偏于不利,历代以「蔑」入名者几不可见。故本词条虽列其姓名学之属,仍须明言:此字不宜入名,读者取其字义与构形之知则可。

2. 音律搭配

  • 「蔑」为去声,音色短促,且其字义主轻慢减损,取名之声律之论于其用无多意义。
  • 此字无论置于名前名末,皆难生雅正之气,读者略知即可。
  • 若论其字形,上「艹罒」下「戍」,笔画尚匀,然字义所系,终不宜为名。

3. 三才五格与吉凶

十七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属「刚强」之数,传统评价多言「权威刚强、宜以柔济」,素材所载吉凶列为半吉。需特别说明的是,数理之评与字义之宜并非一事:此字数理虽列半吉,然字义涉于轻蔑减损,取名时仍不宜采用。数理评价亦属近代归纳的推演体系,非古典命理正统,仅供参考。

4. 生肖与喜用神

此字五行属木。若仅就八字喜忌言之,喜木者用此字可起扶助之功;然因其字义之故,实际取名不宜以之为选,八字之用亦无从谈起,此点宜先明。

五、民俗与取名文化

1. 文化意象

「蔑」在传统文化中属贬抑一路。轻蔑、蔑视、诬蔑,皆含轻慢伤人之意;又通「灭」,为「无、尽」之训。其字既无草木之清芬可采,亦无向善之德可称,故于姓名一域,几乎无所取材。读者知其构形与训义即可,不必以之为取名之选。

2. 谐音与避忌

  • 「蔑」与「灭」同音,取名若取其音,可另择「茗」「明」一类雅字以代之。
  • 此字有轻蔑、诬蔑之训,取名时一概避之,尤不宜与「视」「众」等字相连。
  • 本词条列其字义与构形,只为便于读者会通字理,非谓其可入姓名,特此说明。

3. 地域用字习惯

「蔑」字历代几乎不见于人名,仅见于经文传注与训诂用语之中。此为其字之用域所致,非地域之差,读者知其分际即可。

六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1. 取名示例

示例名取义取舍理由
(不宜入名)字义主轻慢减损,不取为名「蔑」本指劳目无精,引申为轻蔑诬蔑,气象不利,故不列取名示例。
(替用之字)取同音之雅字若爱其音 miè,可改用「玅」「淼」一类雅字,气象既佳,读音亦近。

2. 注意事项

  • 「蔑」字不宜入名,本词条列其字义与构形,仅为便于理解字理。
  • 此字数理虽传统评断为半吉,然字义涉于减损,取名宜另择同音雅字。
  • 五行与吉凶均属传统推演,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与实际使用,理性取舍。
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本字因字义之故不宜入名,特此说明。实际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、读音习惯与使用场景,理性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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