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賊 (賊) 吉

「賊」是《康熙字典》貝部收录的形声字,本义为毁坏、伤害,《说文解字》训作「敗也」,谓残害而使之坏。其义由败坏引申为伤害、贼害,再由害人之事转为害人之人的称谓,遂有盗贼、贼子之意,成为典籍中表「贼」义的常用字;古时「贼」的落点在害义,与今之专指窃盗略有不同。字为左右结构,左「貝」右「戎」,康熙笔画十三画(部首「貝」按七画计)。在姓名学中,此字属吉字,五行多归金,取刚断裁制之象。然其本义涉伤害,古今入名者极少,若用之须深切体会其古义,多作警诫而非称美。此字虽吉凶归吉,然古义在害,取名用之须明其本而后可。本词条从字形字源、字音字义、康熙笔画与五行、姓名学运用、民俗取名文化及综合示例六个方面,系统梳理「賊」字的传统文化意涵,供研习国学、考究取名用字者参考。
五行:金 吉凶:吉 分类:康熙字典
📊 基础属性
简体字
贼
繁体字
賊
拼音
zéi
简体笔画
10 画
康熙笔画
13 画
康熙部首
貝
五行
金
吉凶
吉

一、字形字源

1. 字形演变

「賊」字晚出,未见甲骨文,其通行当在春秋战国之际。战国文字中已见左「貝」、右部从戈之形,构形渐趋稳定。就构字言,此字兼含「贝货」与「兵戈」两象,已隐有害人以取财之意。

小篆承之,左「貝」右「戎」,笔画圆转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:「賊,敗也。」「败」即毁坏、残害,本义甚明。古注于其构形或以为从貝、則声,或以为从戈、則声,字形几经隶变而后定;无论所从何部,其义皆落在「害」字上。

隶变之后,「貝」部方折化,右部戈形亦趋平直。楷书定型,「賊」为左右结构,左右约各占其半,左「貝」略收,右部略放。简体通行后,「賊」简化为「贼」,以「贝」代「貝」,笔画由十三画减为十画。

2. 造字法

「賊」属形声字,左「貝」明其义类,右部标其声读。上部有戈有贝,取「以兵取财则伤」之意,声义之间并非全无关联。左「貝」七画,右部六画,合为十三画之数。

3. 部首归属与结构

  • 部首:貝部(《康熙字典》归貝部七画)
  • 结构:左右结构,左「貝」右「戎」
  • 繁简对照:繁体「賊」,简体「贼」
  • 异体:古籍中「賊」与「贼」并行,字义无别

二、字音字义

1. 读音

「賊」读 zéi,阳平。此字非多音字,历代音韵无异读,读音清晰无歧义。

2. 本义与引申义

义项释义文献例证
本义毁坏、残害《说文解字》:賊,敗也
引申一伤害、戕害《孟子》有「贼仁者谓之贼」
引申二作乱害国之人古称「乱臣贼子」
引申三窃取财物之人「盗贼」「贼寇」
引申四害虫、害物《诗经》有「蟊贼」之载

「賊」的义项虽分毁坏、害人、窃盗诸端,其主线始终是「害」——害物曰贼,害人亦曰贼。古人判「贼」与「盗」之别,正在于「贼」以害义为根,而「盗」以取义为根,此辨甚精。

3. 常见词语

  • 贼害:伤害、残害,为其本义之用。
  • 盗贼:窃取财物、扰乱治安之人。
  • 贼子:旧指作乱为害之人,含贬义。
  • 蟊贼:本指吃庄稼的害虫,喻害国害民之人。

三、康熙字典笔画与五行

1. 康熙笔画计算规则

《康熙字典》计画遵循「部首归本」之法,凡偏旁一律还原本字,如「氵」按「水」四画计,「辶」按「辵」七画计。貝部之「貝」本即七画,直取初形,不因简体作「贝」而减笔。

2. 「賊」字的康熙笔画

部首「貝」七画 + 右部「戎」六画 = 康熙笔画十三画

若按简体「贼」书写手数,则以「贝」四画加右部六画共十画。繁体十三画与简体十画相差三画,取名核算时须明确以《康熙字典》的十三画为准。

3. 五行归属

「賊」五行多归金。其说取「兵戈刚断」之象——字含戈形,戈属金,与「贼」所含的伤害义相合;复据部首流派,貝部之字亦多入金属。

四、姓名学中的运用

1. 用字寓意

「賊」用于人名,取其古义「刚断」「戡除」之反训,寓嫉恶如仇、守正除害。然此字本义即涉伤害,且后世多与窃盗相连,古今入名者皆极少;若用之,多作箴诫或反用,尤须审慎。

2. 音律搭配

  • 「賊」为阳平,音色平实,置于名中可作过渡。
  • 与仄声相配可稍解其平,如「贼之」「明贼」。
  • 此字义偏负,音律上即便相协,亦不宜作本名之用。

3. 三才五格

十三画之数在五格剖象中属春日牡丹之数,传统评价多言「才艺有成、宜进取」,然此字传统吉凶归吉,别具刚健之意。此类评价属近代归纳的推演体系,非古典命理正统,仅供参考。

4. 生肖与喜用神

八字喜金者用「賊」可起扶助之功;金旺或忌金者则宜斟酌。生肖方面,喜金与刚烈之生肖配此字较为谐调,仍应结合完整八字权衡。

五、民俗与取名文化

1. 文化意象

「贼」在古籍中多为害义,如「蟊贼」喻害民之人,「贼仁者」指伤仁之行,其贬义自先秦已然。民间口语虽以「贼」称窃盗,然文言传统中此字的本根仍在「害」字。以「贼」入名者极罕,取其义者多作反训或箴诫,以字为镜。

2. 谐音与避忌

  • 「賊」与「贼」义的俗解相连,取名时应避免与表窃取义之字相邻。
  • 此字本义涉伤害,取名时不宜与表财货义之字连用,以免加重歧解。
  • 书写繁体「賊」笔画较多,日常书写可作「贼」,姓名学核算仍以十三画为准。

3. 用字习惯

此字在现代人名中极为罕见,多见于史书贬称、训诫文字与寓言篇名,取其鉴戒之意,本名一途取用甚稀。

就其字义而言,「贼」之古训在「害」,与今之专指窃盗不同。古人辨「贼」与「盗」,以害义者为贼、取义者为盗,此辨关乎义理之严;取名者若取其反训以自警,亦须明其本义而后可。

六、综合示例与注意事项

1. 取名示例

示例名取义取舍理由
贼之以贼为戒阳平加平声,音律平和;然义偏负且近窃盗,取名尤须三思。
明贼明辨而除害「明」立品格,「贼」取反训,取「逐害」之意,惟字面易生歧解,宜作字号之用。

2. 注意事项

  • 填表若以简体登记,姓名学核算仍宜按《康熙字典》十三画推算。
  • 此字本义涉伤害,后世多与窃盗相联,入名尤宜审慎。
  • 五行与吉凶均属传统推演,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与实际使用,理性取舍。

本词条所涉五行、数理、吉凶等内容,属传统文化语境下的推演体系与经验归纳,不具备科学预测功能,仅供文化研习与取名参考。实际取名请结合家庭意愿、读音习惯与使用场景,理性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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