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煞者,传统术数中用以标识时日吉凶之符号系统也。其体系庞大,名目繁多,然究其构成,不外天地人三元之架构:天元者,依天干、岁星、节候而起之神煞,如天德、月德、岁德之类;地元者,依地支、方位、山川而起之神煞,如三煞、太岁、五黄之类;人元者,依人事伦理、干支配合而起之神煞,如贵人、禄神、文昌之类。三元相参,共成择日之纲纪。
就起例时间单位而言,神煞复分年月日时四类:年家神煞随太岁而转,如岁德、岁合、岁破;月家神煞随月建而移,如天德、月德、天和、月厌;日家神煞逐日轮值,如天恩、母仓、四相;时家神煞应时而动,如贵人登天门、禄元时之类。择日之法,先观年月之大势,次择日辰之精微,终定时辰之枢机,层层递进,不可紊乱。
典籍之中,神煞之定位早有明训。《三命通会》云:"神煞者,天地阴阳之气交感而化生,吉凶之征也。"其书广收诸煞,详考源流,为子平命理之渊薮。《协纪辨方书》乃清廷钦天监奉敕编纂之择日总汇,其于神煞之取舍最为谨严,凡经考证存留者,皆有义例可寻,天和即在其中。《渊海子平》则以神煞辅五行之不及,谓"命好不如运好,运好不如流年好,流年好不如神煞扶",虽为俗谚,亦见神煞辅助之功。三书互证,可知神煞非虚妄之谈,实古人仰观天象、俯察地理、中通人事之经验结晶,用以标记时空气场之顺逆耳。
天和属月家吉神,依月建(月令)而起,随月推移,轮转于十二地支之间。其起例之法,诸书所载略有出入,通行之诀为:
正月起壬,二月起癸,三月起甲,四月起乙,五月起丙,六月起丁,七月起庚,八月起辛,九月起壬,十月起癸,十一月起甲,十二月起乙。以天干所配之日为天和日。
又有一说,以地支论之:正月天和在戌,二月在亥,三月在子,四月在丑,五月在寅,六月在卯,七月在辰,八月在巳,九月在午,十月在未,十一月在申,十二月在酉。盖因传承流派不同,或以天干取,或以地支取,其义一也,皆取"天气下降、地气上升、二气交和"之象。择日家临事之际,当以所用通书、历注为准,参合当地传承而断。
天和所主,核心在一个"和"字。《易》曰:"保合大和,乃利贞。"天和之日,正是此"大和"之气在时序上的投射。具体而言,其所主者有三:
就人物性情而言,命带天和者,多主性情温良、待人宽和、善于调和纷争,人缘颇佳,一生少结怨仇。
择日之道,吉神宜聚不宜孤。天和若与下列吉神同宫或同日照临,则吉庆倍增:
| 同临吉神 | 增益之效 |
|---|---|
| 天德、月德 | 德和并临,百福骈集,凡百谋为皆顺,尤利婚嫁、开业 |
| 六合、三合 | 和上加和,人缘极佳,利结盟、交易、会友 |
| 天愿、民日 | 上下同欲,利祈福、求嗣、上官赴任 |
| 天喜、红鸾 | 喜庆叠见,婚嫁首选,琴瑟和鸣之象 |
反之,若天和之日逢岁破、月破、大耗、劫煞等凶煞冲克,则和气受损,须权衡轻重,或另择良辰,或以吉神制化。
天和本为吉神,并非凶煞,故无"所主灾咎"可言。然择日家言吉神,必兼论其对冲与受制之状,方能用其吉而避其损。天和之忌,约有数端:
凡择日遇吉神受制,古人有制化之通法,于天和亦适用:
择日如调羹,吉神为美味,凶煞为腥膻。善择者非必求全吉,而在知所轻重、善为制化耳。
子平之法,以五行生克、格局用神为体,以神煞为用。徐子平论命,首重日主强弱、格局成败、用神得失,神煞但为锦上添花、雪中送炭之助,断不可喧宾夺主。若命局五行偏枯、格局破败,纵有天和、贵人云集,亦难挽其颓势;反之,命局清奇而神煞扶持,则如顺风行舟,事半功倍。故论命者当以五行正理为纲,神煞为目,纲举而目张。
天和以月支(或依口诀所起之干支)查于四柱,落位不同,其义亦异:
| 柱位 | 含义侧重 |
|---|---|
| 年柱 | 主祖上和睦、家风温润,幼年多受亲族呵护,根基有人缘之福 |
| 月柱 | 主兄弟朋友相得,青年时期贵人扶持,处世圆融,事业多赖人和而成 |
| 日柱 | 主夫妻和顺、琴瑟相调,自身性情温良,善处亲密关系,婚姻多美满 |
| 时柱 | 主晚年安和、子女孝顺,晚辈缘佳,一生结局圆满少憾 |
又须参合宫位:天和临夫妻宫(日支),婚缘和顺;临子女宫(时支),亲子情深;临财帛之位,求财以和为贵,利合作经营;临官禄之位,职场上下相安,少是非之争。凡此皆须与五行喜忌参看:若天和所临之干支恰为命局喜用,则其和福真切;若为忌神,则和而无力,或主因迁就他人而损己,不可一概而论。
择日取用天和,当循古法之次第:
风水之道,理气与择日相须为用。天和虽为日辰之吉,然修造动土之际,方位之煞不可不辨:
天和之名,广见于历代黄历、通书。民间择日,多依通书之"宜忌"栏,凡标注"宜:嫁娶、会亲友、交易、立券"而值天和者,乡民视为上吉之日。旧时婚俗,男方遣媒问名、纳采、请期,必请择日先生翻检通书,若得天和、天喜、六合并临之日,则皆大欢喜,以为天作之合之兆。江南一带有口诀云:"天和天喜两相逢,嫁娶成婚百事通;若还更得六合助,百年琴瑟乐融融。"可见其深入民心之一斑。
此外,民间和解、结拜、合伙开张,亦多选天和之日,取"和气生财""以和为贵"之意。商号立券,尤重此日,谓值天和则合伙长久、账目分明、宾主两利。
天和之起例与用法,各地传承略有差异:北方通书多以天干起例,南方(尤其闽粤)则兼参地支;港澳通胜与台湾农民历之标注,亦间有出入。此皆流派使然,学者不必拘泥,当以所用历书之体例为准。
以现代眼光观之,天和所蕴含者,实为古人对"和谐"价值之时序化表达。婚嫁择天和,是寄寓两姓和睦之愿;交易择天和,是祈愿合作顺遂之心。其内核与现代心理学所谓"积极心理暗示""仪式感"颇有相通之处:择一吉日良辰,人心安定,信心倍增,行事自然顺遂。故今人不必视之为神秘力量,而可理解为一种文化心理之安顿与生活仪式之美感。
示例一:婚嫁择日
某甲欲于农历三月为子完婚。查通书,三月中某日值天和(三月天和在子,该日恰为子日),又与月德、六合同临,且不冲新郎新娘之年命日支。择日先生断曰:此日天地和畅,德合并临,主夫妻恩爱、家宅和睦,定为婚期。后果宾主尽欢,传为美谈。此例可见:天和用于婚嫁,须兼查德合、避冲克,方为上选。
示例二:合伙开业
乙、丙二人合伙经营茶肆,择日开业。初选一日虽逢天愿,然冲乙方年支;另择一日值天和、六合,与二人年命皆不相冲,且当日吉时得贵人登天门。遂定此日开张,取"天时地利人和"之意。开业后宾朋盈门,合伙多年而无龃龉。此例可见:天和于合作之事,重在"人和"二字,与六合同临尤妙。
免责声明:本词条所述天和及相关神煞内容,皆源自《协纪辨方书》《三命通会》《渊海子平》等传统典籍与民俗传承,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整理与介绍,仅供学术研究、文化参考之用。择日、命理之说,乃古人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,其结论并无现代科学意义上的确定性。读者宜以理性态度取舍,婚嫁、开业、动土等人生大事,当以现实条件、法律法规与自身判断为依归,不可尽信时日吉凶之说而贻误正事。传承文化,取其精华,去其执念,方为善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