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盘三针,各有专属。地盘正针以地球子午线为本,作格龙、定向之用;人盘中针乃赖布衣所传,较地盘正针逆旋半山(即7.5°),专用于拨砂消砂;天盘缝针则较正针顺旋半山,主纳水。所谓「半山」者,即二十四山中每山占15°,半山即7.5°,恰为一山之半。人盘中针逆旋,则其子山居正针子与壬之中界,午山居正针午与丁之中界,余可类推。人盘之「酉」亦然,逆旋半山,居于正针酉与辛之交会处。
人盘二十四山之「酉」,周天度数为262.5°。以地盘正针观之,正针酉字正处270°,由270°逆减7.5°,即得262.5°。故人盘酉山实跨于地盘酉字与辛字之间,偏近辛字一侧。若用天盘缝针,则天盘酉山顺旋半山,其位在正针酉与庚之间,周天度数约为277.5°。三针异位,不可混用。凡言人盘酉山者,必以262.5°为准。
| 针法 | 二十四山 | 周天度数 | 对应地盘位置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地盘正针 | 酉 | 270° | 正西 |
| 人盘中针 | 酉 | 262.5° | 酉与辛交界,偏辛半山 |
| 天盘缝针 | 酉 | 277.5° | 酉与庚交界,偏庚半山 |
人盘中针拨砂所用五行,依赖公拨砂法,不以正体五行论方位,而以二十四山配星宿、分五行,谓之「中针五行」或「赖公五行」。其定法为:子午卯酉属火,甲庚丙壬属火,寅申巳亥属水,辰戌丑未属金,乾坤艮巽属木,乙辛丁癸属土。酉字在中针五行中属火,此为拨砂论生克之根本。天盘纳水则依三合水法,用双山五行,酉与辛同属「辛戌」火局之冠带位,并与巳酉丑三合金局相关。纳水五行以十二长生、九星翻卦等法论之,与拨砂五行不同,不可混用。
拨砂者,以穴上罗盘人盘测定四周砂峰所在之山,取该山之中针五行,与坐山之五行较量生克。酉山属火,则凡见砂峰,以火为「比和」,以土为「我生」,以木为「生我」,以水为「我克」,以金为「克我」。其中,生我者为印砂,比和者为旺砂,我生者为泄砂,我克者为奴砂,克我者为杀砂。酉山火性,见金砂(辰戌丑未)则为杀砂,主凶。赖公拨砂法以「生我者最吉,比和者次吉;我克者为财,亦吉;我生者泄气,小凶;克我者大凶」为断。
| 砂之五行 | 二十四山(中针五行) | 与酉山(火)关系 | 吉凶 |
|---|---|---|---|
| 火 | 子午卯酉、甲庚丙壬 | 比和 | 旺砂,吉 |
| 土 | 乙辛丁癸 | 我生 | 泄砂,小凶 |
| 木 | 乾坤艮巽 | 生我 | 印砂,大吉 |
| 水 | 寅申巳亥 | 我克 | 奴砂,财砂,吉 |
| 金 | 辰戌丑未 | 克我 | 杀砂,大凶 |
凡酉山坐穴,以见巽、艮等木砂为最吉,主贵显;见巳、亥等水砂为财砂,主富;见辰、戌等金砂则为杀砂,主破败损伤,不可不辨。若砂形尖秀、峙立有情,虽凶星亦可减力;若砂体破碎、逼压,则吉亦减分。
天盘缝针专看水法。酉山属火,依三合水法,火局以寅午戌为生旺墓,水自艮寅方来,为长生水;自丙午方来,为帝旺水;水去辛戌方,为墓库消水。若水来去合法,则主丁财两旺。若水自墓库方倒流,或冲破生旺,则凶。又酉为兑位,水出东方甲卯亦可取,但须审堂局以定。
| 水法要素 | 方位 | 与酉山关系 | 吉凶 |
|---|---|---|---|
| 长生水来 | 艮寅方 | 生入 | 吉,主丁 |
| 帝旺水来 | 丙午方 | 旺入 | 吉,主禄 |
| 墓库水去 | 辛戌方 | 归库 | 吉,主财 |
| 水冲长生 | 艮寅方去水 | 破生 | 凶,伤丁 |
| 水冲帝旺 | 丙午方去水 | 破旺 | 凶,败财 |
天盘纳水与三合水法,贵在来水清白、去水关锁与堂局配合,非仅泥于方位而已。
常见误区有三:一者,误将人盘酉山当作正针酉字使用,失却拨砂本义。人盘中针逆旋半山,专为消砂而设,格龙定向仍以地盘为准。二者,误以正体五行论砂,不知赖公中针五行之异。若以正体五行断酉为金,则与拨砂火性相悖,吉凶颠倒。三者,混淆拨砂与纳水,以天盘套入人盘方位,或反其道而行,皆失罗盘三针分立之旨。
《地理五诀》论三盘针法云:「地盘立向,人盘消砂,天盘纳水,三盘各有司,不可紊乱。」《入地眼》亦载赖公拨砂之诀,以中针五行辩砂之生克,定祸福之枢机。凡研习人盘酉山者,当以二书为法,兼审峦头形势,不可专执理气一端。
假设一穴立酉山卯向,以人盘测之:左前方见巽峰高秀,中针五行属木,生酉山之火,为印砂,主文贵。右前方见巳峰圆净,属水,酉山克之,为财砂,主富。若后方见辰峰破碎,属金,克酉山之火,为杀砂,主损丁破财。此拨砂吉凶之大略也。天盘纳水,若艮寅方来水,丙午方水朝,辛戌方消水,则为火局三合水法之正格,最宜。
古籍所载拨砂纳水诸法,须以实地峦头为准。山川变化,非单凭方位可定,本文所述理气吉凶,仅供研学参考,不可执为定论。凡营建、墓葬等事宜,当请益明师,亲临审辨,勿以文字自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