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煞之称,源于上古星命之学,以天地人三才为纲,以年月日时四柱为纬,取象于星辰、物候、干支、卦爻,用以推演吉凶悔吝。其体系大致可分三类:一曰天元神煞,如太岁、岁破、天德、月德,依天体运行与岁星纪年而起;二曰地煞神煞,如三煞、五黄、黄幡、豹尾,依方位与月建而起;三曰人元神煞,如贵人、驿马、桃花、羊刃,依年干年支或日干日支而起。三者交相为用,构成择日与命理中纷繁而有序的神煞网络。
神煞的起例原则,历来以月令为经、以年日干支为纬。月令者,一月之司令,万物之消息,故凡依月建而起者,多主一月之内吉凶之方位与日辰;年日干支者,一人之根元,故凡依年日而起者,多主一人之禀赋与际遇。四柱之中,年柱为根、月柱为苗、日柱为花、时柱为果,神煞落于何柱,其应事之远近、轻重、亲疏亦随之而异。
《三命通会》云:「神煞之设,所以辅五行之不及,而非以夺五行之权也。」此言神煞在命理中居于辅助地位,其吉凶须以五行生克制化为体,以格局用神为纲,神煞不过点睛之笔。《协纪辨方书》则详论择日之法,谓「选择之要,在避凶趋吉,而吉凶之大者,莫如岁破、月破、三煞、五黄」,同时强调「天德、月德、三合、六合、天赦、母仓诸吉,能解诸凶」,可见神煞之用,在于权衡轻重、调剂盈虚。《渊海子平》亦言:「神煞不可专用,须与五行参看。」三书所论,皆明神煞为用,不可执一而废百。
枣虎,为择日神煞中依月令而起的一位吉神。其名义取「枣」之甘美丰盈、早生贵子之象,又取「虎」之威猛镇守、辟邪驱祟之义,合而为「枣虎」,寓意纳福迎祥、镇宅安邦。其五行属阳木,应寅位,主生发、开拓、进取、守护。
其起例以月建推「寅」:正月建寅,二月建卯,三月建辰,四月建巳,五月建午,六月建未,七月建申,八月建酉,九月建戌,十月建亥,十一月建子,十二月建丑。凡月建行至寅位,即正月建寅之月,为枣虎当值之正位;若以日辰论,则凡寅日亦得枣虎之气,而以月建为纲、日辰为目,故择日家多取寅月寅日为枣虎最旺之期。又有一法,以年支三合推寅:寅午戌年,寅为枣虎;亥卯未年,亦取寅为枣虎之应,以其木气相通、生发同源故也。
枣虎所主,大略如下:
枣虎与天德同宫,主逢凶化吉、贵人扶持;与月德同宫,主慈祥恺悌、福泽绵长;与三合同宫,主众力相助、事成圆满;与六合同宫,主婚姻和睦、合作顺利;与天乙贵人同宫,主官禄亨通、讼事得解。凡此诸吉并见,枣虎之吉性得以充分彰显。
枣虎虽为吉神,然若与凶煞同宫,其吉性受制,反易生灾。所忌者主要有:
凡择日,先看凶煞之轻重,再论吉神之有无。凶煞重者,虽吉神亦难全解;凶煞轻者,吉神一至而百煞潜藏。
制化凶煞之法,约有以下数端:
在子平法中,神煞居于辅助地位,不可取代五行生克与格局用神。盖八字以日干为主,以月令为提纲,以格局定高下,以用神定取舍。神煞者,如画龙之点睛,有之则增彩,无之亦不失其真。若舍五行格局而专论神煞,则如舍本逐末,未有不谬者。故论枣虎,必先观日干之强弱、格局之成败、用神之得失,而后参以枣虎之吉凶,方为得法。
枣虎落于不同柱位,其含义有别:
| 柱位 | 宫位 | 含义 |
|---|---|---|
| 年柱 | 祖业、根基、少年 | 主祖上有德、根基深厚;少年得志,或得长辈荫庇。 |
| 月柱 | 父母、兄弟、青年 | 主父母康健、兄弟和睦;青年时期多助力,事业起步顺遂。 |
| 日柱 | 婚姻、身命、中年 | 主配偶贤良、婚姻美满;自身刚毅有守,中年运势亨通。 |
| 时柱 | 子女、晚年、归宿 | 主子女成才、晚年安泰;归宿有靠,福泽绵长。 |
又须看枣虎与四柱干支之生克:若枣虎为喜用,则吉性彰显;若为忌神,则吉中藏凶。如日主弱而枣虎重,反主负担过重、力不从心;日主强而枣虎得地,则主如虎添翼、大展宏图。
择日之要,首在避凶,次在取吉。其先后次序大略如下:
《协纪辨方书》所载「用日之法,先辨月令,次辨日辰,再辨时方」,正与此合。枣虎之用,当在第三、四步之间,以吉神身份参与权衡。
风水理气中,煞方之辨识与化解,关乎一宅之安危。三煞方宜静不宜动,五黄位宜安不宜修,岁破方宜避不宜犯。枣虎若临于吉方,如东方、东南方,则可镇守煞气、生旺生气;若不幸与三煞、五黄重叠,则须以静制动、以柔克刚,或用五行制化之法,如金克木、火泄木,以减其凶。
具体而言:
民间对枣虎之信仰,多与「早生贵子」「虎镇宅门」之俗相联。旧时婚嫁,多择寅月寅日,取「枣」谐「早」、「虎」谐「护」之意,祈愿早得贵子、家宅安宁。通书之中,枣虎当值之日,常标注「宜嫁娶、开市、动土、出行」,与天德、月德、三合、六合并列吉神之属。
民间口诀有云:
寅月寅日枣虎临,婚嫁开市两相宜;三合六合来相助,天月二德福自随。若逢月破与三煞,静守安分莫强为。
枣虎之说,各地略有差异。北方多取寅月为正,南方有以寅日为用者;又有以年支三合推枣虎者,各依师传。现代化解读则视神煞为传统文化符号,其吉凶观念反映古人对天时、地利、人和的朴素追求,今人可取其趋吉避凶之心理慰藉与行事谨慎之态度,而不必拘泥于吉凶之绝对。
假设某对新人欲于农历正月完婚,主人年命为寅午戌三合之一。择日师先避岁破、月破、三煞、五黄,再取天德、月德、三合、六合,最后参以枣虎。若正月之中有寅日,且不与凶煞同宫,又合主人年命,则此日为枣虎当值之吉日,宜嫁娶。其吉性在于:寅为阳木,主生发;枣为甘美,主繁衍;虎为镇守,主安宁。三者相合,寓意婚姻美满、子孙兴旺、家宅安泰。
假设某商号欲于春季开张,取其生发之气。择日师取寅月寅日,又得三合、六合、天乙贵人同宫,枣虎临之,主开市大吉、财源广进。若寅日恰逢月破,则虽得枣虎,亦不可用,须另择他日。此即「吉凶相权,凶重则吉不可恃」之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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