堪舆之学,首重乘气。气之乘否,系于分金之精确。夫罗盘之用,层层相因,由粗入细,其要有三:一曰穿山七十二龙,二曰透地六十龙,三曰一百二十分金。三者同源而异流,各司其职,不可混滥。
穿山七十二龙者,以十二地支为主,每支各分五龙,兼以八干四维,总成七十二龙,每龙占五度。其法主要用于格龙,审龙脉之入首,辨其干支五行,以定龙气之贵贱。然七十二龙之中,有十二龙为空亡,即甲、乙、戊、己、壬、癸等干所值之位,以其无地支之正炁,故曰空亡,不可用之以定穴。
透地六十龙者,乃去此十二空亡,仅存六十甲子,每龙亦占五度。六十龙者,六十甲子也,自甲子至癸亥,周流不息。透地者,谓其能穿透地表,直探穴心之气脉。此法专用于定穴,即所谓「定穴乘气」。穴场既定,须以透地六十龙审其脉气之纯杂,察其干支之生克,以定穴之真伪。
一百二十分金者,又于透地六十龙之外,别立精密之度。其法以二十四山为纲,每山各分五子,每子占三度,故二十四山得一百二十分金。此一百二十分金,非复以六十甲子为序,乃以十干十二支相配,每山之下,各系五组干支。其用专在立向,即所谓「坐向分金」。立向之时,须精定坐度,避孤虚差错,取旺相之金,以收山出煞。
故三者之关系,犹如网之有纲,衣之有领。穿山七十二龙,所以格龙;透地六十龙,所以定穴;一百二十分金,所以立向。丁卯分金,即属此一百二十分金之体系,为午山所辖五分金之一,其位在周天一百八十三度,属旺相可用之吉度。
丁卯分金,隶属于二十四山中之午山。午山者,正南之方也,五行属火,位居离宫,为朱雀之首,文明之象。周天度数,以正北为子山零度,顺时针旋转,午山居正南,当一百八十度。午山之下,分为五子,每子三度,自一百八十度起,至一百九十五度止,共十五度。丁卯分金,居午山之中,具体当周天一百八十三度,即自一百八十三度起,至一百八十六度止。
丁卯之干支,天干为丁,地支为卯。丁者,阴火也,象为灯烛,为星光,文明而内敛。卯者,阴木也,位居正东,为日出之门,生气之方。丁卯相配,木火相生,卯木能生丁火,丁火得卯木之生扶,其光愈明。纳音属炉中火,盖以寅卯为火之生地,丁卯之火,如炉中之火,得木而燃,其势温和而持久。
在二十四山分金体系中,午山所辖五分金,自左至右(自西向东),依次为:甲午、丙午、戊午、庚午、壬午。然此为本山之正干支。若论兼向分金,则午山可兼丙,亦可兼丁。丁卯分金者,实乃午山兼丁之分金,其干支为丁卯,非复午山之正干支。此所以分金之法,妙在兼向之间,能收旁宫之气,以补本山之不足。
| 项目 | 内容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所属山家 | 午山 | 二十四山之一,正南之方,五行属火 |
| 周天度数 | 183.0° | 自183.0°至186.0°,共3度 |
| 分金干支 | 丁卯 | 天干丁火,地支卯木,木火相生 |
| 纳音五行 | 炉中火 | 丁卯纳音属火,与午山之火比和 |
| 旺相属性 | 旺相可用 | 丙丁庚辛为旺相,丁属之 |
| 吉凶判定 | 吉 | 立向宜取用,避孤虚差错 |
一百二十分金之吉凶,判以旺相、孤虚、差错、空亡四等。此四等之分,源于天干之阴阳属性与地支之配合关系。其诀曰:「丙丁庚辛为旺相,甲乙壬癸为孤虚,戊己为差错空亡。」又曰:「旺相可用,孤虚差错空亡不可用。」
何以丙丁庚辛为旺相?盖以天干之中,甲丙戊庚壬为阳,乙丁己辛癸为阴。丙丁者,火之阴阳也;庚辛者,金之阴阳也。火性炎上,金性从革,二者皆具刚健中正之德,且丙丁属火,居南方;庚辛属金,居西方。在分金体系中,此四干所值之分金,得天地之正气,阴阳调和,五行流通,故曰旺相。旺者,气之盛也;相者,气之辅也。旺相者,如宰相之辅君王,得时得位,故可用之以立向。
甲乙壬癸何以孤虚?甲乙者,木也;壬癸者,水也。木性曲直,水性润下,其气偏于一隅,且甲为十干之首,乙次之,壬癸居十干之末,气有偏枯之嫌。孤者,无辅也;虚者,不实也。孤虚者,如人孤立无援,气虚体弱,故不可用。
戊己何以差错空亡?戊己者,土也,位居中央,为万物之母。然在分金体系中,戊己所值之位,正当二十四山之交界,或逢八干四维之冲,其气驳杂不纯,易于差错。差错者,误差也;空亡者,虚无也。戊己之土,虽能生金,然在分金立向之时,其气散漫,难以收束,故亦不可用。
丁卯分金,天干属丁,正合「丙丁庚辛为旺相」之诀。丁火为阴火,其性柔中带刚,不似丙火之猛烈,而能持久。配以卯木,木火通明,生气盎然。故丁卯分金,为旺相中之佳品,立向用之,主文明发达,人丁兴旺。
| 天干 | 五行 | 阴阳 | 吉凶属性 | 原因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丙 | 火 | 阳 | 旺相 | 阳刚之气,得正位 |
| 丁 | 火 | 阴 | 旺相 | 阴柔之气,得中和 |
| 庚 | 金 | 阳 | 旺相 | 刚健之气,得正位 |
| 辛 | 金 | 阴 | 旺相 | 柔顺之气,得中和 |
| 甲 | 木 | 阳 | 孤虚 | 气偏东方,孤阳不生 |
| 乙 | 木 | 阴 | 孤虚 | 气偏东方,孤阴不长 |
| 壬 | 水 | 阳 | 孤虚 | 气偏北方,阳水泛滥 |
| 癸 | 水 | 阴 | 孤虚 | 气偏北方,阴水寒凝 |
| 戊 | 土 | 阳 | 差错空亡 | 气杂中央,易于差错 |
| 己 | 土 | 阴 | 差错空亡 | 气杂中央,易于空亡 |
定穴者,堪舆之要务也。穴者,山水相交,阴阳融结之处。定穴之法,须用透地六十龙,以审穴星之脉气。透地六十龙,每龙五度,共三百六十度,合周天之数。其法以罗盘之天池为中心,将六十甲子布于圆周,自正北起甲子,顺时针排列,至正南为甲午,正西为庚午,正东为丁卯,复归正北。
定穴之时,先以穿山七十二龙格定来龙,知其干支五行。次以透地六十龙,审其入首之脉。入首者,龙脉之尽处,穴星之起点也。以罗盘置于穴场,视其入首之方,值何甲子,便知脉气之属性。如值甲子,则脉气属水;值丙午,则脉气属火;值丁卯,则脉气属木火相生。
丁卯分金,虽属一百二十分金之体系,然其与透地六十龙,亦有相通之处。盖透地六十龙中,亦有丁卯一龙,位居正东,属木。若穴场之入首,值丁卯之方,则脉气属木,木能生火,与午山之火,相生相扶。此时若立午山子向,兼用丁卯分金,则龙、穴、向三者,五行流通,木火通明,为大吉之兆。
然定穴乘气,非徒以干支五行论之,尤须审其脉气之真伪。真脉者,起伏有势,转折有情,如生蛇之渡水,如龟背之隆起。假脉者,直硬无情,或断或续,如死蛇之僵卧。以透地六十龙审之,若脉气清纯,干支相生,则为真穴;若脉气驳杂,干支相克,则为假穴。丁卯之脉,木火相生,其气清贵,若得此脉,又立午山丁卯分金之向,则富贵可期。
立向者,定穴之后,安坟立宅之方向也。向之吉凶,系于分金之精确。一百二十分金,每山五分,每分三度,其精细远胜于透地六十龙。立向之时,须以罗盘之十字线,对准穴场之中心,视其坐山与朝向,各值何分金。
午山者,正南之山也。午山子向,即坐南朝北。午山之下,五分金为甲午、丙午、戊午、庚午、壬午。然此为本山正针。若论兼向,则午山可兼丙,亦可兼丁。兼丙者,用丙午分金;兼丁者,用丁卯分金。丁卯分金,实乃午山兼丁之分金,其周天度数为一百八十三度。
立向用丁卯分金,须注意以下数端:一者,须避差错空亡。差错空亡者,即戊己所值之分金,及二十四山之交界线。若坐度恰在交界线上,或值戊己分金,则气杂不纯,主凶。丁卯分金,居午山之中,远离交界,且天干属丁,为旺相,故无差错空亡之虞。
二者,须配合仙命。仙命者,亡者之生年干支也。立向分金,须与仙命之纳音相生相合,不可相克相冲。丁卯纳音属炉中火,若仙命纳音属木,则木生火,为吉;若仙命纳音属土,则火生土,亦为吉;若仙命纳音属水,则水克火,为凶;若仙命纳音属金,则火克金,亦为凶。然此仅就纳音而论,若论正五行,则丁火属火,卯木属木,木火相生,其性温和,与多数仙命皆可相配。
三者,须察砂水之环抱。砂者,穴场周围之山也;水者,穴场前之水流也。立向分金,须使砂水环抱有情,不可反背无情。丁卯分金,属木火,若东方有木砂,南方有火砂,则得比和之助;若西方有金砂,则火克金,为财砂;若北方有水砂,则水克火,为鬼砂,须避之。
四者,须审来龙之贵贱。来龙者,穴场后之山脉也。来龙须起伏有势,星峰端正。若来龙属木,则木生火,为吉;若来龙属火,则比和,亦为吉;若来龙属水,则水克火,为凶。丁卯分金,得卯木之生,若来龙属木,则龙、穴、向三者,木火通明,富贵双全。
| 分金名称 | 周天度数 | 干支 | 纳音 | 吉凶 | 适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甲午 | 180.0°-183.0° | 甲午 | 沙中金 | 孤虚 | 不可用 |
| 丙午 | 183.0°-186.0° | 丙午 | 天河水 | 旺相 | 可用 |
| 丁卯 | 183.0°-186.0° | 丁卯 | 炉中火 | 旺相 | 宜用 |
| 戊午 | 186.0°-189.0° | 戊午 | 天上火 | 差错 | 不可用 |
| 庚午 | 189.0°-192.0° | 庚午 | 路旁土 | 旺相 | 可用 |
| 壬午 | 192.0°-195.0° | 壬午 | 杨柳木 | 孤虚 | 不可用 |
按:上表所示,丙午与丁卯同度,盖因兼向之故。丙午为午山正针,丁卯为午山兼丁。二者虽同度,然干支不同,纳音不同,其吉凶亦有差异。丙午纳音天河水,水克火,与午山之火相冲,故虽属旺相,然用之须慎。丁卯纳音炉中火,与午山之火比和,且木火相生,故为更吉。
世之用分金者,多有误区,不可不辨。一者,以分金为万能,不察龙穴砂水。夫分金者,立向之精细也,然必以龙真穴的为前提。若龙假穴伪,虽分金至吉,亦不能发。故《地理五诀》云:「龙真穴的,砂水环抱,然后可以言分金。」
二者,以旺相为独吉,不论配合。夫旺相者,分金之属性也,然必与仙命、来龙、砂水相配合。若仙命属水,而分金属火,则水克火,虽旺相亦凶。故《沈氏玄空学》云:「分金之吉凶,非独以旺相论,必以五行生克、阴阳配合为断。」
三者,以兼向为不吉,专用正针。夫正针者,本山之正干支也;兼向者,兼左右之山也。正针虽正,然有时气偏;兼向虽偏,然能收旁宫之气。丁卯分金,即午山兼丁,能收丁火之柔,卯木之生,其气中和,胜于正针之丙午。故不可谓兼向皆不吉。
四者,以分金为定数,不察时运。夫堪舆之学,理气与峦头并重,时运与方位相参。同一分金,在不同之元运,其吉凶亦有差异。如丁卯分金,属木火,若逢木火之运,则大吉;若逢金水之运,则平平。故用分金者,须明三元九运之理。
典籍依据,首推《地理五诀》。是书为清代赵九峰所著,详述龙、穴、砂、水、向五要,其中论分金之法,最为精审。其言曰:「分金者,所以精定坐度也。二十四山,每山五分,共一百二十分金。以丙丁庚辛为旺相,甲乙壬癸为孤虚,戊己为差错空亡。旺相可用,孤虚差错空亡不可用。」此丁卯分金属旺相之确据。
次则《沈氏玄空学》,为清代沈竹礽所著,专论玄空飞星之理。其论分金,虽与《地理五诀》略有不同,然亦重旺相之取。其言曰:「分金之用,所以补山向之不足也。山向有吉凶,分金亦有吉凶,二者相须,不可偏废。」丁卯分金,属木火,若逢玄空飞星之木火运,则其吉更著。
此外,《罗经透解》、《罗经解定》等书,亦详载分金之法,皆可参考。然各家之说,或有异同,用者须以《地理五诀》为正,以《沈氏玄空学》为辅,参互考订,方得真谛。
今举一例,以明丁卯分金之用。设有一地,来龙自东方震宫起祖,蜿蜒而至南方离宫,结穴于午山。穴场端正,砂水环抱,明堂开阔。以罗盘格之,来龙入首,值透地六十龙之丁卯,脉气属木。立午山子向,兼用丁卯分金,周天一百八十三度。
其吉凶如何?来龙属木,穴场属火,木生火,为吉。透地丁卯,属木,与来龙比和,为吉。分金丁卯,属木火,与穴场之火比和,且木火相生,为吉。三者相参,木火通明,主出文贵,利科举,发丁财。若仙命纳音属木或属土,则更佳;若属水或属金,则须慎之。
然有注意事项数端:一者,分金虽吉,若穴场有煞,如尖射、反弓、直冲等,则吉处藏凶,须化解之。二者,分金虽吉,若元运不利,如逢金水之运,则其吉减色,须待时而动。三者,分金虽吉,若造作不如法,如深浅失宜、方向偏差,则吉气受损,须精审之。
又须注意,分金之法,门派众多,有三合、三元、玄空、天星等,其说各异。本文所述,以三合派之《地理五诀》为主,兼参三元派之《沈氏玄空学》。若用他派之法,则吉凶之断,或有不同。故用者须明其门派,不可混滥。
最后,须声明者,堪舆之学,乃传统文化之一部,其理论深奥,非浅尝所能明。本文所述,仅供参考,不可作为决策之唯一依据。若有实际需要,须请教明师,实地考察,综合判断,方克有济。且风水之说,虽有灵验,然亦须积德行善,方能福泽绵长。若徒恃风水,不修德行,则虽吉亦凶,不可不知也。
《地理五诀》云:「分金者,所以精定坐度也。二十四山,每山五分,共一百二十分金。以丙丁庚辛为旺相,甲乙壬癸为孤虚,戊己为差错空亡。旺相可用,孤虚差错空亡不可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