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水理气之精微,在于乘气之纯驳。古人将周天三百六十度层层剖判,以定穴场之真伪、坐向之吉凶。其法有三层:首为穿山七十二龙,次为透地六十龙,终为一百二十分金。三者互为表里,缺一不可。
穿山七十二龙者,以十二地支各分五子,合六十甲子,再加十二空亡(每支后附一「空」),共七十二位,分布于地盘正针之下,用以格龙入首,审其来脉之五行生克。然七十二龙中,十二空亡位处两山交界,气脉不续,如人之关节脱臼,故须去之。去此十二空亡,则成透地六十龙,每山(二十四山)恰得二龙半,以六十甲子纳音配之,专司定穴乘气,察穴星脉气之旺衰。
至于一百二十分金,乃将二十四山每山均分五等份,每份三度,合一百二十位,以天干地支相配(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循环配子、丑、寅、卯等支),附于地盘正针二十四山之下,专供立向分金之用。其法以「丙丁庚辛」为旺相,「甲壬」为孤,「乙癸」为虚,「戊己」为差错空亡。盖丙丁属火,庚辛属金,火金相涵,阴阳交媾,故为旺相;甲壬属木水,乙癸属木水,气偏一隅;戊己属土,居中无配,故为差错。此三层体系,由粗入细,由龙及穴,由穴及向,构成堪舆乘气之完整法度。
癸丑分金,隶属于乾山。乾山者,二十四山之一,居西北之隅,统辖戌、乾、亥三位(戌乾亥三山),五行属金,为天门所在,主老父、权威、头首。乾山自周天292.5°起,至337.5°止,共四十五度,均分五子,每子三度,依次为:甲戌、乙亥、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己卯、庚辰、辛巳、壬午、癸未、甲申、乙酉、丙戌、丁亥、戊子、己丑、庚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甲午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、辛丑、壬寅、癸卯、甲辰、乙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己酉、庚戌、辛亥、壬子、癸丑。然此六十甲子循环,至乾山之末,恰值癸丑,其周天度数为321.0°(即乾山第四十五度之末,亥山之初)。
癸丑之干支属性:天干癸属阴水,地支丑属阴土,纳音为桑柘木。水土相混,木气潜藏,其性阴湿而黏滞。在乾山金位之中,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;丑土虽为金库,然湿土能生金亦能埋金,故癸丑之气,于乾山而言,已非纯金之体,而带水土之杂。且其位处乾山与亥山之交,两山气脉于此转换,如江河之汇流,清浊混杂,故古人视之为差错空亡之地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所属山 | 乾山(戌乾亥三山,西北,五行属金) |
| 周天度数 | 321.0° |
| 干支 | 癸丑 |
| 天干五行 | 癸为阴水 |
| 地支五行 | 丑为阴土(金库,湿土) |
| 纳音 | 桑柘木 |
| 分金属性 | 差错空亡(虚位) |
| 吉凶判定 | 凶,立向宜避 |
一百二十分金之吉凶,系于天干之阴阳五行。其法以丙丁庚辛四干为旺相,以甲壬为孤,乙癸为虚,戊己为差错空亡。此说源于《地理五诀》及罗盘制造之古法,其理如下:
丙丁属火,居南,为离明之象;庚辛属金,居西,为肃杀之权。火能炼金,金能生水,火金相济,阴阳交媾,故为旺相。且丙辛化水,丁壬化木,庚乙化金,戊癸化火,丙丁庚辛恰为化合之枢机,气最醇厚。甲壬属木水,孤阳不生;乙癸属木水,孤阴不长,故为孤虚。戊己属土,位居中央,无定位,无专气,寄旺于四季,若用于分金,则气散而不聚,如人无主,故为差错空亡。
癸丑分金,天干癸属阴水,在十干中居「虚」位。虚者,气之不实也,如器之空,如囊之漏。且癸水为至阴,丑土为至湿,阴湿相搏,阳气不伸。在乾山金位,金虽生水,然水泛金沉;丑土生金,然湿土晦光。故癸丑非特为虚,且带差错之性,以其处两山交界,气脉转换,如人之立于门槛,内外不是,故立向犯之,主家宅不宁,人丁退败。
| 天干 | 五行 | 属性 | 吉凶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丙、丁 | 火 | 旺相 | 吉,可用 |
| 庚、辛 | 金 | 旺相 | 吉,可用 |
| 甲、壬 | 木、水 | 孤 | 凶,忌用 |
| 乙、癸 | 木、水 | 虚 | 凶,忌用 |
| 戊、己 | 土 | 差错空亡 | 大凶,忌用 |
定穴者,审穴星之脉气,以透地六十龙为凭。透地六十龙者,去十二空亡之穿山七十二龙也,每山得二龙半,以六十甲子纳音配之,用以格龙入首,察其气之旺衰生死。
乾山所辖之透地龙,自甲戌至癸丑,共三十位(因乾山四十五度,每龙三度,故得十五龙,然六十甲子循环,每山二龙半,故乾山实得甲戌、乙亥、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己卯、庚辰、辛巳、壬午、癸未、甲申、乙酉、丙戌、丁亥、戊子、己丑、庚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甲午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、辛丑、壬寅、癸卯、甲辰、乙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己酉、庚戌、辛亥、壬子、癸丑等,此处从略,举其要者)。癸丑虽为分金之位,然其气与透地龙相通。若穴星入首,脉气至癸丑之位,则其气已入乾山之末,近亥山之界。
依《地理五诀》之法,定穴须避空亡。癸丑纳音桑柘木,木气虽柔,然生于水土之乡,根不深固。若龙脉至此,其气已泄,如强弩之末,不能穿鲁缟。且乾山为金,金克木,癸丑之木,受乾金之克,气脉受伤。故定穴乘气,若见脉气落入癸丑之位,当知其为虚气、败气,不可扦穴。宜移步换形,求丙丁庚辛之旺相气脉,方可乘其生气。
立向者,定坐山朝向之精确度数,以一百二十分金为则。罗盘之上,地盘正针二十四山之下,附有一百二十分金,每山五子,每子三度。立向之时,须使坐山分金与朝向分金相对,且避孤虚、差错、空亡之咎。
癸丑分金,在乾山之末,周天321.0°。若立乾山巽向(坐西北朝东南),而坐度误用癸丑,则犯差错空亡。其害有三:一者,癸为虚位,气不充实,主家宅空虚,财帛不聚;二者,丑为湿土,晦火之光,主阴气沉沉,疾病缠绵;三者,癸丑处乾亥之交,两山气杂,主家庭不和,是非口舌。
《沈氏玄空学》虽主三元九运之理气,然于分金之避忌,亦重「出卦」与「差错」。癸丑分金,若论玄空,乾山巽向在元运中或有旺山旺向之局,然若分金犯癸丑,则如美玉有瑕,虽有好局,亦被其累。盖分金者,所以接气也,气接不纯,则吉凶杂糅,福未至而祸先来。
故立向之时,若遇乾山,当避癸丑,而择其左右之旺相分金。如乾山之丙戌、丁亥(若乾山分五子为甲戌、乙亥、丙子、丁丑、戊寅等,则丙子、丁丑为旺相,然癸丑在末,其前为壬子,后为甲寅,皆非旺相,此须依具体罗盘排布而定,总以丙丁庚辛为则)。务使坐度清纯,不犯空亡,方可言吉。
| 分金 | 度数 | 属性 | 吉凶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壬子 | 318.0° | 孤 | 凶 | 乾山第四分金 |
| 癸丑 | 321.0° | 差错空亡 | 大凶 | 本词条,乾山末位 |
| 甲寅 | 324.0° | 孤 | 凶 | 亥山初位 |
世之论风水者,于分金多有误解。或谓「分金差一线,富贵不相见」,遂斤斤计较于度数之微,而忘其五行之实;或谓「空亡可避,差错可用」,遂误犯癸丑而不自知。此皆未明古人立法之意也。
《地理五诀》云:「分金之法,以丙丁庚辛为旺相,甲壬为孤,乙癸为虚,戊己为差错空亡。」又云:「立向犯空亡,主绝嗣;犯差错,主退败。」癸丑之为差错空亡,非特以其癸水之虚,亦以其处两山之交,气脉不纯。学者当知其理,而不可泥其迹。若龙真穴的,砂水环抱,虽犯分金之咎,其祸或轻;若龙假穴伪,砂飞水走,虽分金合法,亦难发福。然分金者,所以助吉也,非所以致吉也。故宁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,避之为是。
《沈氏玄空学》虽以元运为宗,然其论「兼向」之法,亦戒「出卦」之凶。癸丑分金,若论兼向,已出乾山之卦,入亥山之界,犯「出卦」之忌,主「阴差阳错」,家宅不宁。故无论三合、三元,于癸丑之避忌,其理一也。
「分金差一线,富贵不相见。」然所谓差者,非独度数之差,亦五行之差、阴阳之差也。癸丑之位,水土混杂,金气不纯,犯之则气散而不聚,故为差错空亡。
设有一地,龙脉自西北而来,入首结穴,拟立乾山巽向(坐西北朝东南)。罗盘格之,若坐度在321.0°,则为癸丑分金。此时当如何处置?
首当审其来龙。若来龙清奇,穴星端正,砂水有情,则知此地本吉,唯分金有误。宜将罗盘微调,或左或右,避过癸丑之三度,而求丙丁庚辛之旺相。如乾山之中,丙戌、丁亥(若排布如此)为旺相,则移坐度于彼,使气接清纯,方可言福。
若因地形限制,不得不坐癸丑,则当思变通之法。或改立他山他向,或于葬埋之时,用「补泻」之法,如择吉日吉时,以火土之旺,制其水土之杂。然此皆权宜之计,非上策也。上策者,避之为吉。
又须注意,分金之吉凶,须与主命(亡命或阳宅主人生年)相配。癸丑分金,若主命属火土,则水火相战,土水相混,其凶更甚;若主命属金水,则金能生水,水势更泛,亦非所宜。故立向分金,必合主命,方可言全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