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出货财”在传统通书中,专指将货物、钱财从内向外取出、发出、交付的行为。其具体范围包括:
| 类别 | 神煞名称 | 宜忌倾向 |
|---|---|---|
| 吉神 | 天财、五富、益后、续世、母仓 | 宜出货、纳财、交易 |
| 吉神 | 驿马、天马 | 宜出行、货物外运 |
| 凶煞 | 劫煞、大耗、小耗、四耗 | 忌出货,主破财 |
| 凶煞 | 五虚、耗气、天贼 | 忌出货,主虚耗盗失 |
| 凶煞 | 月破、岁破 | 诸事不宜,尤忌出货 |
取舍原则:制煞不如避煞——能避开凶神方位与黑道日,就不必冒险用制化;确需用煞,则须有天德、月德、天赦等大吉神制之,方能化凶为吉。此为通书「宁弃勿滥」之通例。
| 类别 | 特征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宜选 | 建除为开、成、危,且无重大凶煞。 | 建除为开、成、危,且无重大凶煞。 |
| 忌用 | 建除为破、闭、收、执,或逢月破、岁破。 | 或逢月破、岁破。 |
| 宜选 | 值日吉神有天财、五富、益后、母仓、驿马等。 | 值日吉神有天财、五富、益后、母仓、驿马等。 |
| 忌用 | 凶煞有劫煞、大耗、小耗、五虚、耗气、天贼等。 | 凶煞有劫煞、大耗、小耗、五虚、耗气、天贼等。 |
| 宜选 | 日课干支与用事者本命相生,财星得地。 | 日课干支与用事者本命相生,财星得地。 |
| 忌用 | 日课干支冲克本命,或财星受制。 | 日课干支冲克本命,或财星受制。 |
出货财的方位,一般以商号坐向或仓库方位为基准,避开太岁、三煞、岁破方。若出货方向恰为凶方,可先向吉方行一小段,再转向目的地,此为“借吉方”之俗。时辰上,旧时多选清晨开市后,取“朝气生财”之意;午后则次之,黄昏后一般不出大宗货财。
| 步骤 | 动作 | 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定用事之人与山向 | 先明主人本命干支;涉方位者(营建、动土、入宅)须定坐山朝向,取山家为避煞之基准。 |
| 二 | 查本事项专有宜忌 | 对照上方「专有宜忌」表,「忌」栏所列神煞一律不取。 |
| 三 | 查建除与黑道 | 定、成、开、危日相对可取;破、平、收、闭、建、满日多不相宜。四废、四忌、四穷日一律不用。 |
| 四 | 查太岁三煞方位 | 查太岁方与三煞方(三煞按年支起:申子辰在巳、亥卯未在寅、寅午戌在亥、巳酉丑在寅)。太岁方不坐向,三煞方不动。 |
| 五 | 审干支与本命相犯 | 日辰与本命、年命不相冲刑;嫁娶参男女双方年命,阴宅参仙命。 |
| 六 | 定时辰 | 取与日辰相生、为吉神所临之时,避冲时、旬空时。 |
上述六步中,第二、三步为硬性排除,凡犯其一即不可用;第四、五步为方位与命理校验,须逐项核对无犯;第六步为最后一道加持,可令行事更为稳妥。六步俱过,方为上吉之日课。
本篇据《象吉通书·商贾事宜》等典籍与本站通书体例整理,不同流派对同一日期的宜忌判断或有出入,择善而从;内容仅供文化研究与参考,不作为实际决策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