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葬,指将逝者棺柩、骨灰或遗骨安放于墓穴、骨灰堂、纪念林等最终归宿处的仪式。传统安葬多属丧葬礼制中的“葬”这一环,与“殓”“殡”相衔接。古礼有“三月而葬”之说,后世因地域、宗教、气候不同,停殡时间长短不一。传统流程大体包括:择日、择地、开山、破土、告穴、迎柩、下葬、封土、立碑、圆坟、祭祀等环节。
下表据《象吉通书》体例「安葬择日」条录入,为本事项最直接之取用标准。凡择日之先验此表,再参神煞与建除,两条不犯方可取用。
| 类别 | 神煞清单 |
|---|---|
| 宜 | 天德、月德、天德合、月德合、天赦、天愿日 |
| 忌 | 月建、土府、月破、平日、收日、闭日、劫煞、灾煞、月煞、月刑、月厌、五墓、土符、大时、天吏、四废、地囊、土王用事日 |
宜神 6 项:以天德、月德、天赦等德赦类为首,次取三合、六合、时德、开日等和合顺遂类;得其中二三项已足成吉,不必贪多。
忌神 18 项:以月建、月破、平日、收日等建除黑道为骨干,四废、四忌、游祸、大时等时刑类次之;其中四废、四忌诸日纵有吉神,亦多不取,此为通书「宁弃勿滥」之通例。
本事项所重神煞,以建除十二神为骨干:建、满、平、收、闭诸日多不相宜,定、成、开、危诸日相对可取;再以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三合、六合为吉神,以太岁、三煞、月破、大耗为所必避。详见「通用吉日」表与本站黄历每日神煞。
另有取用要点:重丧:指日辰与亡人仙命或月令构成重丧格局,民间视为大忌,恐再遭丧事。;三煞:即劫煞、灾煞、岁煞,按年份方位轮转,安葬若犯三煞方,视为大凶。。
取舍原则:制煞不如避煞——能避开凶神方位与黑道日,就不必冒险用制化;确需用煞,则须有天德、月德、天赦等大吉神制之,方能化凶为吉。此为通书「宁弃勿滥」之通例。
宜:建除为定、成、开、危日,值日吉神为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三合、六合之一,日辰与山家、本命不相冲克。忌:犯太岁、三煞、月破、大耗,建除为破、平、收、闭日而无吉神化解,四离四绝与岁破月破之日。
方位上,安葬须避开三煞方、岁破方、太岁方动土。若坐山与当年太岁、三煞相冲,传统多主张改向或另择年日。墓穴朝向还须结合地形、水流、来龙,风水与择日相辅而行。
| 步骤 | 动作 | 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定用事之人与山向 | 先明主人本命干支;涉方位者(营建、动土、入宅)须定坐山朝向,取山家为避煞之基准。 |
| 二 | 查本事项专有宜忌 | 对照上方「专有宜忌」表,「忌」栏所列神煞一律不取。 |
| 三 | 查建除与黑道 | 定、成、开、危日相对可取;破、平、收、闭、建、满日多不相宜。四废、四忌、四穷日一律不用。 |
| 四 | 查太岁三煞方位 | 查太岁方与三煞方(三煞按年支起:申子辰在巳、亥卯未在寅、寅午戌在亥、巳酉丑在寅)。太岁方不坐向,三煞方不动。 |
| 五 | 审干支与本命相犯 | 日辰与本命、年命不相冲刑;嫁娶参男女双方年命,阴宅参仙命。 |
| 六 | 定时辰 | 取与日辰相生、为吉神所临之时,避冲时、旬空时。 |
上述六步中,第二、三步为硬性排除,凡犯其一即不可用;第四、五步为方位与命理校验,须逐项核对无犯;第六步为最后一道加持,可令行事更为稳妥。六步俱过,方为上吉之日课。
本篇据《象吉通书·祭祀祈福》等典籍与本站通书体例整理,不同流派对同一日期的宜忌判断或有出入,择善而从;内容仅供文化研究与参考,不作为实际决策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