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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全》卷十二‘辛卯日干上卯’课:涉害取初传为何不取午?

三命通会 📅 2026-10-13 22:00 👁️ 377 浏览 💬 10 评论 ❤️ 点赞

各位前辈、同修好!我是刚学大六壬三个月的新手,目前正跟着《大六壬大全》卷十二的课例逐课推演。今天卡在‘辛卯日,干上卯,支上未’这一课(见原书页码:中华书局2019年影印本P487,题为‘占行人’),特来青阳阁诚心请教。

我按法排盘:辛卯日,阳日;干上卯,支上未;天地盘用甲子旬顺布,得四课为——
一课:干辛上卯(卯克辛),二课:卯上未(未生卯),三课:支未上巳(巳生未),四课:巳上丑(丑克巳)。
贼克法起传:一课卯克辛,为下克上,属‘贼’;四课丑克巳,亦为下克上;余两课皆生,无克。故有两处贼克,依‘比用’取克干之课,即一课卯克辛,初传当取卯——但《大全》原文却云:‘涉害取午为初传’,并注‘卯加卯,自刑,不取;丑加巳,涉害深,然午为贵人所临,又为日禄,故取午’。

这里我就懵了:
① 卯加卯确系自刑,但《壬归》卷三明言‘自刑不废克,惟发用时慎审’(P62),并未说直接弃用;
② 四课中并无‘午’字,午是何处来?查天地盘,午在巳之阴神位(巳酉丑三合,午乃巳之绝地?),又见贵人在午——可这属于‘天将发用’还是‘神煞入传’?
③ 对比《六壬粹言·毕法赋》‘涉害须分轻重’条(P115),强调‘先看本支之害,次察同类之害’,此课丑加巳,巳受丑害,而午非巳之同类(巳属火,午亦火),似不满足涉害条件……

我的困惑点(恳请指点):

  1. 此处‘取午为初传’,究竟是以‘贵人加临’破格代涉害?还是我漏排了某处午的伏吟或空亡转实?
  2. 《大全》说‘卯自刑不取’,是否意味着在比用阶段即排除一课,而转入涉害?若然,涉害比较对象是哪两课?
  3. 午作为日禄兼贵人所临,在三传中是否可作‘类神优先’而越位发用?《壬归》有无类似判例?

附自查依据:该课四课三传原文为——
四课:辛-卯、卯-未、未-巳、巳-丑;
三传:午-巳-辰;
贵人:昼贵在午(辛日昼贵在寅?不对!此处我反复核对:辛日干,甲子旬,昼贵在寅,夜贵在申——可《大全》却写‘贵人乘午’……莫非用的是‘甲戊庚牛羊,乙己鼠猴乡’口诀?待解!)


非常感谢各位前辈拨冗指教!我计划按大家提示:①重查《大全》原刻本影印页眉批注;②用《六壬粹言》卷五‘贵人章’对照昼夜贵人起法;③手绘天地盘标出午位阴神与贵人落宫关系,再复盘一次。如有疏漏,也欢迎指出我排盘环节的硬伤。

【文化参考说明】本文所引《大六壬大全》《壬归》《六壬粹言》均据通行整理本,解读谨依古法脉络,不掺现代术数演绎。课例解析重在溯本求源,非定论,尚祈方家斧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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